不只醫美!從制度面保障就醫隱私 台南市研議醫療錄影管理指引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醫美診所疑似不當設置攝影設備事件,引發社會對就醫隱私關注。台南市政府今(13)日率先從制度面著手,研議「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管理行政指引」,讓醫療院所設置監視設備有所依循,兼顧病人隱私與安全管理。
衛生局今日邀集醫療、學界、法律及消保團體代表研商,從醫療法與個資法等面向,提出具體操作原則。衛生局長李翠鳳指出,針對近期事件,已將「高度隱私空間」監視錄影器設置情形列為專案稽查重點,但實務上醫事機構對於錄影器材設置目的、設置位置、拍攝範圍、告知方式、資料保存與調閱管理等,仍可能存在認知落差。
李翠鳳表示,研議工作指引朝「分區管理、事前告知、必要最小、資料保護、責任明確」等原則規劃,涉及公共區域可基於安全設置,但須明確用途;涉及診療或私密部位空間原則不得設置,如有特殊必要,須告知並取得同意。
市長黃偉哲強調,醫療場域應讓民眾安心託付身體與隱私,不能以管理需求犧牲隱私,已責成擴大醫美診所專案稽查,並同步建立制度規範,以「保障民眾就醫尊嚴、建立清楚管理規範、降低醫病雙方爭議」為目標,推動地方版工作指引研議。讓業者知道什麼地方可以設、什麼地方不該設、什麼情況必須告知、什麼情況不得錄影。
衛生局表示,指引並非只針對醫美診所,將適用各類醫事機構,並作為稽查與輔導依據。民眾若發現疑似不當攝影設備,可主動詢問或拒絕,必要時向主管機關反映,共同守護就醫隱私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