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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白忙一場!網傳「反制檢舉達人」SOP 桃園警方:實務上已被打臉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22日01:35 • 發布於 03月22日01:35 • 記者黃雅蘭
群組內流傳圖片教導民眾,稱被檢舉違規時可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做為反制。不過,桃園警方表示,這類申訴理由在實務上已多次被打臉。圖:警方提供

近日LINE群組流傳「切記!6月1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 ,三次馬上吊銷駕照…」、「還有紅燈右轉$5400元(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 注意喔!!!」、「超速由1200-2400元,調為6000!+ 每超速1公里 加罰100 元!!若限速60,你開80 ,則需付8000!」等,其實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長林東星特別提醒,民眾勿隨意傳遞假訊息誤導他人,另也提醒民眾,經分析相關車禍數據,桃園警方當前的交通執法稽查重點是「酒駕、闖紅燈、嚴重超速、車不停讓行人、大型車違規、行人的各項違規」,這些項目是危險性高,且容易導致車禍的重大違規,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交通安全。

桃園警方當前的交通執法稽查重點是「酒駕、闖紅燈、嚴重超速、車不停讓行人、大型車違規、行人的各項違規」。示意圖:資料照

警方提醒,網路上訊息多元複雜,民眾應謹慎分辨查證,避免受騙上當。比如在一些群組內流傳圖片教導民眾,稱被檢舉違規時可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做為反制。不過,交大表示,這類申訴理由在實務上已多次被打臉,不管是裁決單位或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是照片做實質審查。警方指出,檢舉事實狀態交通違規,如民眾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闖紅燈、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穿線上臨時停車等,不用度量衡檢驗,請民眾不要誤信網路假訊息,以免白忙一場。

為因應檢舉達人檢舉交通違規,網路上出現教導民眾反制之道的圖片,稱收到檢舉罰單,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申訴內容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警方即會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檢舉人覺得麻煩未到案,即可申訴成功,荷包不會失血。」對此,交大指出,交通違規檢舉只要符合檢舉要件,不做假,不做剪接,警方做詳實審核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至於網路所稱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的說法,並非事實,也確實有一些被檢舉人據以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打行政訴訟,但結果不是未通過或者被駁回,因為民眾檢舉違規的工具,並不是如警方執法的專用儀器,是不須定期送檢驗的。目前警方執法常用的酒測器、雷射測速槍、三腳架測速器及固定桿測速器等,依規定每年都要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才能用來執法。

警方補充,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有具體規定,包括:檢舉人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採實名制;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例如3月20日拍攝之相片,最遲3月26日要提出檢舉;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兩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者影片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警方表示,被檢舉人可依上述規定檢視,如發現檢舉人未依規定或不符實情,可向裁決(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再由告發的警方做進一步查處後回復。正本清源之道是民眾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自然不會被檢舉,良好的交通秩序有賴大家共同來維護,用路人應將良好的交通安全及守法觀念深植心中並身體力行,既能守護自己也能守護其他用路人,共同打造順暢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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