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師是狼!拐少年離家多次侵犯 電腦起獲4萬筆私密片
家教老師竟是狼!台中一名年近40歲陳男,專挑12歲至14歲國中生下手,成為對方家教後,竟誘拐少年離家侵犯,檢警更在陳男電腦中發現多達4萬筆性影像,依11項罪名起訴陳男。
家教師拐少年離家侵犯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4年5月間,透過IG結交一名家住台北的國中生,得知他為隔代教養不愛念書後,當年9月前往少年家中,向對方長輩謊稱自己在大學任教,可以擔任少年家教,成功取得信任並獲准帶少年外出,兩人到台南、花蓮等地過夜,並於期間發生多次性關係。
直到2025年6月,少年母親發現兒子多日未歸報警協尋,警方於陳男台中住處尋獲少年。但少年返家不到3小時竟又再次溜出家門,這次員警沒在陳男家中找到少年,陳男面對詢問則裝傻到底。
隨著開學後,少年行徑越來越誇張,數日未到校上課。檢警擴大追查,發現陳男竟另租地點藏匿少年,大動作搜索陳男租屋處並查扣其筆電,起獲多達4萬部私密影片,影像裡陳男竟在性侵後詢問少年「很爽吧」,當場將陳男拘捕帶回。
少年向檢方表示,由於和陳男獨處一室難以拒絕。檢方認定陳男涉犯略誘、性侵、以及拍攝兒少性影像等11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繼續羈押陳男,以釐清4萬筆性影像中,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
另遭2少年控性侵
陳男過去就有類似前科,2019年間,他曾帶著家教學生到宜蘭一同偷竊戰鬥陀螺被捕。另有兩名少年在2023年指控性侵,但當時因缺乏其他佐證,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這3起案件的被害少年,在案發時均為國中生,疑似陳男長期鎖定此一年齡層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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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觸犯法將以刑法235條中的散布猥褻罪,非自願遭散布之成人性影像已有刑法319-3條專法、兒少性影像遭散布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作為規範,提醒民眾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