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1500』站不住腳 改用210萬判柯文哲收賄」 黃國昌批判決:目的要湊10年刑期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項弊案,北院今(26)日下午一審宣判柯文哲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司法判決,指為達成「一審10年以上徒刑」目的,莫須有的「1500萬」站不住腳後,就改用210萬政治獻金認定柯文哲收賄。
210萬政治獻金判貪污 湊10年徒刑擋柯文哲總統路?
黃國昌直言,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羅織罪名的政治判決。黃國昌指控檢方利用「Excel表莫須有的1500」想要構陷柯文哲,在過去一年裡淪為台灣社會的笑柄,「我們怎麼也沒有想到,連北院都認定不下去的『1500』,就是為了要達成一審一定要宣告柯文哲一個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
黃國昌指控司法機關,目的是要讓柯文哲一審被判10年以上徒刑,不惜在「1500」站不住腳後,荒謬轉身改採「210萬(政治獻金)」認定柯文哲收賄。他也強調,210萬元是捐款至民眾黨專戶的政治獻金,其中沒有一毛錢落入柯文哲口袋,且柯也對威京集團有7人分別捐款30萬給民眾黨一事毫不知情。
二審未定讞 柯文哲有資格選總統嗎?
根據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換句話說,柯文哲一審、二審被判10年以上,就算全案尚未定讞,柯也沒有參選正副總統的資格。
威京捐210萬政治獻金是「前金後謝」?
根據台北地院新聞稿,法官認為柯文哲深知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也知道沈慶京想要的樓地板面積無法再次適用。2020年2月20日,柯、沈2人就京華城容積案會面洽談,「達成期約賄賂之默示合意。」隔天京華城就向都發局提出和解。緊接著,北市議員應曉薇3月10日在議會提出「京華城容積爭議案」,京華城也在同月17日提出陳情函,「顯然京華城與北市府就京華城樓地板面積一案已有頻繁之接觸」。
北院指出,沈慶京基於賄賂公務員的犯意,透過威京集團7名員工,先從集團領取現金,再以各別捐獻政治獻金30萬元的方式,於2020年3月24日至26日,共計給付210萬元到柯文哲掌控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再由朱亞虎以手機傳送已經捐款訊息給李文宗,並獲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表示柯文哲知悉並收受上開210萬元。
北院因上述認定,柯文哲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的犯意,收受210萬元,明知回復樓地板面積的陳情內容,京華城公司已提訴願遭內政部駁回,且依處理陳情注意事項規定,依原法定程序辦理即可,但柯文哲卻以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的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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