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竹南無照屁孩拒檢!8字型繞圈「逗弄警車」 同儕錄影歡呼:安捏~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1月03日07:15 • 發布於 01月03日02:20

記者楊永盛、莊智勝/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分局警方元旦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竹南鎮公義路段有機車競速情形,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處,赫見一名未成年少年騎乘一輛未懸掛車牌之機車在道路上蛇行,見警車鳴笛後,少年竟拒絕停下,還在道路上數次任意變換車道、迴轉「逗弄警車」。警方事後成功將少年攔下,依規定製單舉發,另涉公共危險部分,警方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偵辦,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規定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審理。

現場畫面拍下,該名少年在公義路段期機車競速,見警車到場鳴笛攔檢後,少年竟拒不停車,還以機車機動力優勢,數次表演大迴轉,沿著分隔島以「8字型」繞圈逗弄警車;一旁友人拿起手機錄影,過程中見少年數度甩開警車後,頻頻鼓譟驚呼「安捏」、「喔喔喔」、「嗚~呼~」、「他回來了,要轉彎了要轉彎了!」離譜畫面在社群媒體瘋傳。

警方指出,該名17歲少年對警方多次鳴笛及攔停示意拒不停車,並有不依號誌行駛、任意變換車道等違規行為,已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後續成功於巷內將少年攔下,依規定製單舉發。另涉公共危險部分,警方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偵辦,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規定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審理。

初步了解,少年在同儕面前「逗弄警車」,展現幼稚表演慾的代價可不小,依照錄影畫面,無照駕駛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未依警方指示停車,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依號誌行駛可處1800元罰鍰;任意變換車道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未懸掛機車車牌可處3600元以上、1萬0800元罰鍰。合計最重恐吞4萬4400元罰單。

竹南分局呼籲,民眾若於道路上從事競速、拒絕攔查或其他危險駕駛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對於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將依法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與交通安全。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海巡3艦6艇搜救畫面曝!海象惡劣難度高 F-16V飛官辛柏毅失聯「家屬不敢讓阿嬤知道」

鏡週刊
02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CTWANT
03

獨/命跑操場100圈讓8歲童邊跑邊哭肌肉拉傷 師挨罰才稱「開玩笑」

聯合新聞網
04

氣溫急凍!桃園21歲大學生「教室暈倒」送醫搶救不治 死因曝光

三立新聞網
05

「1500無套」俗擱大碗!基隆鐵路街超頂辣妹賣淫遭逮 警察驗身當場也懵了

鏡週刊
06

辛柏毅墜海!近年F-16戰機失事一次看 「空間迷向」成飛官殺手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