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昏暗「自動頭燈」未開啟 男遭前車乘客檢舉挨罰1200元
一名男子近日遭檢舉未依規定開啟頭燈而被罰款1200元,引發爭議。男子表示,事發當時車輛已設定自動頭燈模式,天色雖昏暗但並未下雨,且檢舉人是從前車內部透過後擋風玻璃拍攝,隔熱紙顏色較深可能影響判斷。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在夜間、隧道、雨天或視線不佳時都必須開啟頭燈,違者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
呂先生表示,日前下午2點多開車行駛在快速道路上,當時天色較為昏暗但並未下雨,他的汽車設定為自動頭燈模式,系統並未切換成大燈。然而,一個月後他卻收到一張1200元的罰單,被檢舉在雨天未使用燈光。呂先生感到十分困惑,強調「那天又沒有下雨」,且對方是從前車的後擋風玻璃拍攝進行檢舉,車窗隔熱紙顏色本來就較深,可能影響判斷。面對這張罰單,呂先生嘗試尋求解決方法,但求助無門。他提到:「我那時候打電話去問,問他(裁決處)說這個案子要怎麼做處理,要怎麼做撤銷」,但相關單位卻「互丟皮球」,「等於就是兩者不一,讓我們民眾去吞這筆罰單」。
自動頭燈模式是由車內電腦偵測外界光線亮度,當環境變暗時,系統會自動切換為頭燈;天色轉亮時,車燈也會自動關閉,讓駕駛不必手動操作。然而,根據法規,未依規定開啟頭燈可處1200到3600元罰鍰。在夜間、隧道、雨天或視線不佳時都必須開頭燈,即使是白天下雨也需開啟頭燈。至於呂先生當時的實際天候狀況如何,仍需進一步釐清。雖然車輛設有自動車燈模式十分便利,但民眾最好還是依當下情況適時手動調整,以免收到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