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條例」適用範圍無共識 朝野協商破局將交院會表決
立法院今天(13日)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朝野協商,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適用範圍,朝野意見分歧,最終未能達成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將交由院會表決處理。
國軍眷村過去因結構老舊、公共設施不足,存在居住安全問題。政府推動眷村改建政策,規定1980年以前由眷改基金興建的眷村可適用眷改條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及許宇甄提案,將眷改條例適用範圍放寬至1996年前,有民間團體質疑許多眷村改建的國宅坐落於都市精華地段,此舉形同是要讓全國納稅人幫這些屋主進行免費房屋重建,「讓千萬富翁變成億萬富翁」。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召集朝野協商,朝野對於眷村改建條例適用範圍意見分歧。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本次修法僅適用台北市大安區慈仁八村「遷移而非改建」的個案,目的在於解決國防部長期閒置資產與管理成本問題,外界所稱「國宅全面適用」並非事實。他強調,眷村一旦改建為國宅,即不再適用眷改條例,而是回歸現行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主管機關亦為地方政府,與國防部無關。他說:『(原音)成功國宅、大安國宅從眷村改建國宅以後,它還是眷村?還適用眷改條例嗎?它適用的是國民住宅法,而國民住宅法已經廢掉了,所以現在回到一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回到一般住宅法,是由地方政府列為主管機關,已經連國防部的關係都沒有了。』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慈仁八村在1987年完工,卻在1996年被行政院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屋齡僅約7年即被認定為「老舊眷村」,本身即違反眷改條例,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他強調,問題不在於是否要解決眷戶居住困境,而是不能提出個案修法,這不僅違背既有司法判決,也涉及社會公平正義,若慈仁八村被認定為老舊建物並獲國家資源改建,勢必引發質疑。他說:『(原音)這樣的一個眷舍你要說它是老舊,那其他大安區其他的屋齡超過40年的全部都跳腳,它(慈仁八村)都老舊了,那我們算什麼?它都可以用國家的錢來幫它改建了,那我們大安區其他屋齡超過40年是不是政府要幫我們免費都更?這是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
國防部則在協商時建議眷改條例維持現行條文,強調慈仁八村在2015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不符眷改條例;此外,截至去年11月,眷改基金已累積短缺逾新台幣千億元,若再擴大適用範圍,將進一步加重基金財務負擔,基於法律安定性與政策一致性,不宜修法。
最終在朝野意見分歧,仍無法達成共識下,韓國瑜裁示交付院會表決處理。(編輯:鍾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