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最壞的情境
上文回顧了第一次分裂政府時期的大法官同意權表決戰,或許接下來我們可以想一下,對於現在的藍白而言,決定他們同意權行使策略的關鍵政治因素是什麼。以及,他們又是在怎樣的政治環境中行動。
如果先講結論,我認為最壞的可能性,是藍白可能主觀上認為讓憲法法庭持續癱瘓到2027年或2028年都無所謂。
支持藍白立場的朋友們可能會覺得我這樣的預斷並不公允,太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畢竟,藍白目前檯面上的主要說法仍然是賴清德應該盡速與立院協商出大法官人選。以下我只是想列出幾點我認為重要的政治因素與客觀環境因素,但我當然完全不希望事情接下來走向最壞的情境。
首先,憲法法庭的political clout比第一次分裂政府時期來得弱。同婚、通姦除罪化,以及普遍被泛藍媒體定調為「實質廢死」的憲法裁判,都使得憲法法庭不只不受藍白主要支持群眾的喜愛,甚至如果看更廣泛的台灣公民群體,也不乏藍白以外的選民對憲法法庭抱有疑慮。更不用說現任大法官全數是由蔡英文提名,更加深了藍白支持者的不信任。如果說第一次分裂政府時期,立院多數杯葛同意權的行使或實施焦土作戰的時候還有招致選民反感的疑慮,當前的藍白對採取激進對抗策略明顯可以有較少的政治顧慮。
其次,我們必須考慮藍白立委本身對於憲法法庭的不信任。國會改革法案被宣告違憲是藍白的重大挫敗,也可能導致藍白立委主觀上無法信任目前還在任上的八位大法官。考慮到藍白接下來還有許多重要法案需要通過,他們最不希望看到的自然是自己制定的法律再次被宣告違憲。新修正憲訴法上路之初,包括我自己在內的一些法界朋友曾經樂觀期待藍白會願意同意至少兩位非綠色彩的大法官人選,補足十人的開會門檻,以避免惡意癱瘓憲法法院的輿論批評與惡名。但在目前為止的兩次表決戰中,藍白幾乎都採取了全面封殺的策略。一種可能的解讀,是藍白既然沒有把握能就未來的爭議法案爭取到現任八位大法官的支持,那麼即便是只多送兩名大法官進憲法法庭,對藍白而言都是太多。因為只要兩名新任大法官的其中一位基於獨立的憲法判斷選擇跟現任八位大法官站在一起,就滿足了新修法下宣告法律違憲的大法官人數門檻(九人),而這是藍白理應承擔卻不願面對的法律與政治風險。
再者,藍白第二次全面封殺大法官提名人發生在大罷免投票的前一天,而大罷免的結果,可以被解讀為藍白的多數選民支持,或至少是不在意,藍白針對大法官同意權採取焦土作戰策略。這也可能讓藍白對於更長期地癱瘓憲法法庭更無顧忌。
憲法法庭癱瘓到2028年5月?
最後,憲法法庭目前只有七個缺額,假設藍白確實不信任現任的八位大法官,可能在藍白立委的主觀認知上(必須再次強調,如果藍白真是這樣的主觀認知,這樣的主觀認知是錯誤的。),無論通過幾位大法官人選,都只是在為民進黨作嫁而已。平白讓他們主觀上認定的「綠色大法官」取得「合法」開會人數,但同時卻為自己帶來法律被宣告違憲的巨大政治風險。
或許要等到2027年的10月,憲法法庭只剩下四位大法官的時候,藍白才會覺得足夠安全,覺得同意新大法官不會變成是在砸自己的腳。甚至,如果憲法法院的長期癱瘓沒有引發藍白支持者以及中間選民的明顯不滿,更方便的做法是直接把憲法法庭癱瘓到2028年5月,「讓新總統、新國會決定大法官人選」。
當然,我並不希望這樣的最壞情境成真。即便憲法法庭「只」癱瘓到2027年十月,台灣都將成為國際的笑柄(其實現在就已經是了):一個號稱憲政民主的國家居然容許違憲審查權長期無法運作。
更重要的是,權力分立是憲政民主的梁柱。每一次大地震過後我們都會慶幸房子的梁柱有撐住。憲法法庭被癱瘓,就等於房子的大樑被蛀蝕掏空。我們現在還活著只是因為下一場政治大地震還沒發生。等到下一次立法權或行政權違憲暴衝的那一天,司法權被掏空的台灣民主就將萬劫不復。
我真心希望我對藍白當前真實態度的猜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畢竟,在事件完全塵埃落定之前,政治行動者的主觀意圖難以確知。我們不能過於依賴政治行動者說了什麼,而是要檢視他們實際上做了什麼。所以藍白當前的真實意圖,也只有後世的歷史研究者能夠看得比較清楚。
我想我們目前能夠努力的,就是盡量提高藍白採取焦土作戰甚至癱瘓憲法法院的政治成本,也因此蘇彥圖老師十月底在立法院前記者會上對台灣公民社會的呼籲,這裡必須要再轉貼一次:
「最後想跟我們的公民社會說,這不是只有法律學界、或法律人的事情;也不是憲法法院自己的事;而是整個臺灣社會的事情。我們拜託大家持續的關心,然後加大我們關切的力道,加大我們的力量。因為如果社會很沉默,大家都覺得現在好像被癱瘓也無所謂,政治人物就可以為所欲為,不用負擔任何責任,並弱化了我們的民主制度。我們需要的是,公民社會再次集結起來,好好守護這個民主,所以請大家一起來繼續加大監督的力道。」(本文授權轉載自作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