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幼童目睹父母遭砍身亡 兇嫌一審判死
前年(112年)9月發生在高雄市苓雅區,男子吳龍滿闖進樓上鄰居家、當著2名幼童的面、持刀殺死他們的父母,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0日)判處兇嫌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法官一致認為,被告手段兇殘,毫無悔意,開庭時不但嗆說被害人的父親更該死,並且在鑑定的過程中也對鑑定人員口出威脅,認為無教化的可能。被害者家屬認為判處死刑天經地義,惡人理應受到懲罰。(溫蘭魁報導)
前年9月,震驚社會的高雄男子吳龍滿疑似認為樓上鄰居家聲音太吵,衝上樓在2名幼童面前砍死他們的父母羅姓夫婦,檢察官起訴時認為,被告吳龍滿罪大惡極,請求法官判處死刑;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0日)下午一審宣判,判處吳龍滿2個死刑。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育信說明判決理由:「吳龍滿犯殺人罪共2罪均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主要是認為說,第一個,吳龍滿這個犯罪是出於殺人的直接故意,而且手段殘忍,他在開庭的時候也曾經說:『被害人的爸爸更該死』這樣子,所以由這些情形來看,合議庭三個法官是一致決,判處被告死刑。」
包括被告吳龍滿以及被害人家屬都沒有到庭聆聽判決。
對於被告吳龍滿的律師之前在開庭時曾說,被告有憂鬱症的人格違常,但,鑑定結果,他並沒有雙向精神障礙:「並沒有證據證明他有所謂的精神疾病,鑑定結果,他是說,被告案發前並沒有顯著達到所謂的反社會人格違常的這種人格違常的情況,他只是成年人的反社會行為。」
◎《中廣新聞》提醒: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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