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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開徵!車主沒收到稅單別緊張 稅務局點名這「2類車」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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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4月01日14:26 • 發布於 2025年04月01日08:34 • 上報快訊/陳凱貞
2025年使用牌照稅今天(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只到4月30日止。(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2025年使用牌照稅今天(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只到4月30日為止,而各地稅務局已於3月下旬陸續寄發稅單,請車主留意有無收到,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不過,若機車汽缸總排氣量在150cc以下(含150cc),則無須繳納使用牌照稅,也不會收到繳款書;純電動機車目前仍處於免徵牌照稅期間,因此也無須繳費。

雲林稅務局指出,常有民眾因沒有收到機車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經服務人員說明後,才知道150cc以下(含150cc)的機車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也不會收到繳款書。

稅務局解釋,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只有汽缸總排氣量在151cc以上的機車才須繳納使用牌照稅,金額則依照排氣量而定。至於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目前仍無須繳費。

此外,許多民眾會混淆「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規定,稅務局特別提醒,雖然排氣量150cc以下的機車,不用繳使用牌照稅,但每年7月仍須向監理機關繳納「燃料使用費」,因此沒收到牌照稅繳款書並不代表車輛完全無需繳費。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也呼籲,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並不會因為隔日勞動節放假順延。若車主未收到或遺失毀損,可至稅捐稽徵處或所屬各分處及派駐監理所(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台申請補發。若稅單逾期未繳,每超過3天就會按照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留意。(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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