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男子分手後在路口貼前女友裸照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一名廖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期間,偷拍2人性愛及女友裸照等私密影片,2人分手後,廖男竟成恐怖情人,將前女友裸照列印重製,張貼於嘉義市區路口的號誌箱上,並將偷拍照設為IG帳號照片。全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依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5月,又依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非法竊錄之性影像罪,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在環保局上班的廖男,與前女友在2022年11月分手,去年3、4月間,廖男將2人交往期間偷拍的性影像,以及女方曾傳送的胸部裸照印製成3張照片,張貼在嘉義市健康十一街與新民路交叉路口,接著在IG申請近似前女友名稱的帳號,將偷拍影片擷取成照片,設為帳號照片,讓不特定人可觀覽。
法院審理時,廖男先否認部分犯罪,最後坦承全部犯行。法官審酌其偷拍又將影像重製供他人觀覽,導致女方身心受創,犯後雖坦認犯行,欲與女方和解,女方沒有意願也不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不予宣告緩刑。
留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