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滅妻一家3口帶狗逃 國民法官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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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張泓毅(當時24歲)趁30歲陳姓妻子熟睡把她掐死,再殺死69歲岳母與3歲繼子,犯後盜領岳母存款及盜刷信用卡共57萬餘元,還故布疑陣找水族館人員到家中清洗魚缸,甚至帶著岳母、妻子的愛犬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依殺人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張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是國民法官制2023年施行後,一審首度有國民法庭判處被告死刑。
檢警調查,張男與酒店上班的妻子陳女,及陳女母親、陳女之子,住在新北市三重進安街某社區大樓內,去年4月30日晚間至5月1日凌晨,張竟趁陳女熟睡時,涉以枕頭及徒手勒頸方式將她悶死,2日凌晨3時許又到隔壁房間掐死熟睡的岳母,同日下午5時許更以雙手及充電線勒死繼子。
檢警調查,張男犯案後,將3人屍體集中一室以「棉被覆屍」,期間仍與死者同處,不僅竊取盜取岳母的身分證件、存摺、信用卡、印章及玉製手鐲、玉製項鍊,及妻子的存摺、提款卡及印章,盜領岳母15萬元存款,還盜刷岳母的信用卡購買升級某包養交友網站VIP。
檢警查出,張嫌甚至故布疑陣,5日下午找來水族館林姓員工到家中清魚缸,這名倒楣員工忍著惡臭清理完魚缸,事後還被警方懷疑是共犯;6日,他帶著博美犬「糯米」搭高鐵逃亡到台中,藏身於飯店,期間盜刷岳母信用卡,用以支付房租及線上賭博儲值金共42萬餘元。
當時因母親節將近,陳女的姊姊聯繫不上母親,11日前往母親與妹妹的租屋處,聞到屋內傳出臭味,趕緊報案,檢警獲報後,過濾監視器,17小時內在台中逮捕張嫌。
合議庭審酌,張認為陳女處於不快樂的環境,竟趁熟睡時將她殺害,犯後認為會造成妻子不快樂元凶是岳母,基於報復心理又殺死岳母,之後為了方便逃亡,以殘忍手段殺死稚嫩無辜的繼子,且前後折磨其繼子歷時數十分鐘,可謂「虐殺」,視人命如草芥,應予嚴譴,動機令人不齒,犯後未有任何愧疚或良心不安之情,在醫院鑑定時更表示不後悔,更表示「還是會殺死岳母」等語,顯見無悔意。
合議庭認為,張男犯後還說要殺死妻子的姊姊及其前男友,鑑定報告也指,張若再有足夠動機,仍有可能影響其再犯;整體的「再犯可能性」為「中」,並審酌他是基於直接故意、出於預謀連續殺人,其中2人是老年人及幼童,亦有對被害人施加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殘忍手段,符合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所稱犯罪情節最嚴重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