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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羈押350天,黃國昌喊要修法刪這項事由!綠轟「不如立法判無罪」,律師:詐團、虐童保母感謝你

今周刊

更新於 2025年08月21日21:00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1日21:00

蘇芳禾

圖片 資料照 提供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因關鍵證人仍未到庭、有串供疑慮仍在羈押中,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等人提案修《刑事訴訟法》,將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為羈押事由,明訂要有「具體」事實證明逃亡或滅證才能聲請羈押。 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不僅為詐騙集團開大門,就連人神共憤的虐童案剴剴案也會被波及,「保母姐妹只要保證不逃亡,就可以串供串到飽喔!」綠營也批,要不要乾脆立法讓柯文哲無罪? 對此,法務部已研擬法律意見,預計週四(8/21)下午正式對外說明。據悉,目前該案已排入週五(22日)立法院會。

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於自去年9月5日遭羈押至今,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於去年12月26日起訴柯文哲,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

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潛逃通緝中,橘子是柯文哲的貼身帳房,角色十分關鍵,檢方為此對她發布通緝、註銷護照,日前並以柯有共犯在逃為由聲請延押獲准,若橘子遲遲不歸國,法官有相當理由認為柯與許女有勾串、滅證疑慮而決定續押。

黃國昌: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

黃國昌19日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草案明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還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黃國昌強調,他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是希望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成為羈押事由,這跟正被羈押的柯文哲無關,而是他們認為,這只會進一步造成濫權羈押和押人取供。

黃國昌也嗆,過去賴清德、蕭美琴等都曾提相同修法案反對「押人取供」,如今在朝卻玩的得心應手。黃更強調,此提案若三讀通過,已遭羈押1年的柯文哲也用不上,重點在「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

綠:要不要乾脆立法釋放柯文哲?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表示,如此一來包括詐騙集團、組織犯罪、偽造連署、虐童犯罪、兒少性犯罪、共諜案與竊取國家核心技術,助長這些法庭外有串證之虞的人獲得解套,有無敵星星不受羈押。

吳思瑤指出,與其個案修法救阿北,為什麼不把橘子找回來,阿北清白不就可以真相大白,但卻修法癱瘓整個司法羈押制度,害慘其他人,讓犯罪者拍拍手。

吳思瑤也怒嗆黃國昌,要不乾脆立「釋放柯文哲」專法、「柯文哲無罪」專法。民進黨團絕對反對個案式修法,反制量身訂做妨害司法的惡修。

律師:若修法通過 詐騙集團、剴剴案保母恐無法羈押

對於相關修法,律師林智群指出,黃國昌說修法不會用在柯文哲身上,但程序從新,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修法後就是會用到柯文哲身上。

林智群說,黃國昌修法一旦成功,詐騙集團應該高興死了,如果黃國昌早點修法,剴剴案保母姐妹只要保證不逃亡,就可以串供串到飽。之前在土城當舖開槍掃射的那個少年,開完直接搭計程車去警察局投案。既然都自動投案了,肯定不會逃亡,依照黃國昌的修法,也不能用「可能串供」押人。「謝謝黃國昌幫犯罪者開大門走大路。」

另外針對黃國昌說綠營也曾提類似修法,林智群說,後來因為實務界反對,所以綠版沒堅持通過,那黃國昌要不要拿香跟著拜?

林智群也批黃國昌永遠話都講一半,不告訴大家賴清德在民國97年提修法的修法理由是「監聽已經足以避免被告串供」,那個時候智慧手機才剛出來,也沒line、臉書一堆加密通訊軟體,現在這個時代,誰還用手機門號講電話?用line講,警察根本監聽不到,柯文哲跟橘子用line就可以串供串到飽了。「黃國昌要提『串供不能當成羈押要件』,不是笨就是壞。」

法界人士也指出,司法實務上,詐騙集團「車手」如犯罪金額高,就算認罪後羈押超過1年的被告,案例也非常多,柯文哲並非少數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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