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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提毒駕三大修法方向 主張致死最重可判死刑

CTWANT

更新於 05月25日04:25 • 發布於 05月25日04:25 • 陳昱丞
洪孟楷主張強化毒駕刑責,盼透過修法提高犯罪成本、避免悲劇重演。(圖/周志龍攝)

近日彰化縣及新北市中和區接連發生毒駕重大死傷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行政院表態將檢討現行法規後,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5)日也提出三項修法主張,要求政府加快修法腳步,包括毒駕致死納入最重死刑、毒駕直接沒入車輛,以及同車乘客須負連帶刑責。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近期毒駕事件深感遺憾與痛心,並認為歷次《刑法》第185條之3修法與相關規範仍有不足,已要求法務部全面檢討,研議加重毒駕初犯、致傷、致死及累犯刑責,同時強化預防措施與嚇阻效果。

此外,卓榮泰也指示檢、警、調、憲、海巡與海關等六大系統加強緝毒工作,從源頭打擊毒品犯罪,以降低毒駕風險。

對此,洪孟楷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從先前毒駕撞死勇警事件,到近期再度發生暴衝釀禍案件,社會對毒駕問題的不安與憤怒持續升高。他認為,民眾擔心的不只是毒品流竄,更是吸毒者在精神狀態異常下仍駕車上路,將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置於風險之中。

洪孟楷指出,政府除了強化毒品源頭管理,也應同步提高毒駕犯罪成本與法律嚇阻力。他認為,毒駕並非一般交通違規,而是在明知危險下仍選擇上路的重大惡性行為,若造成他人死亡,應以更嚴格刑責面對。

洪孟楷提出三項修法方向,首先,毒駕致死案件應明確納入最重可判死刑;其次,只要查獲毒駕,車輛應直接沒入;第三,若同車乘客明知駕駛吸毒或精神狀況異常卻未制止,最終造成事故,也應負起相應法律責任。

他最後表示,目前推動中的打詐鞭刑公投,核心精神在於提高犯罪代價與強化嚇阻效果,未來若相關公投通過,也應評估是否將毒駕納入更嚴格處罰範圍,以降低社會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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