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超商打工「不理我」火爆婆婆抄椅狂砸 女同事勸架也遭殃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56歲婆婆疑對媳婦不滿,竟直接衝到媳婦工作的超商休息室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婆婆當場情緒失控,不僅推擠媳婦,還持塑膠棒揮打、抄起塑膠椅猛砸,就連上前勸架的女同事也遭波及受傷,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婆婆施暴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於2025年8月14日上午8時許,翠花(化名)前往高雄一間超商休息室,當時媳婦小玉(化名)正與女同事在休息,翠花疑因不滿媳婦刻意不理會她,當場情緒失控,雙方隨即爆發激烈衝突。
監視器畫面顯示,翠花先是用力推擠小玉及上前勸架的女同事,造成女同事重心不穩跌坐在地,隨後又拿起物品朝小玉丟擲,再從紙箱抽出塑膠棒揮打,甚至搬起塑膠椅朝媳婦砸去,並持續拉扯,造成小玲右手肘約3乘3公分挫傷,至於協助勸架的女同事,也在混亂中遭抓傷臉頰及手臂。
小玉和女同事事後提告,面對指控,翠花否認施暴,辯稱自己是因打翻奶茶滑倒,才拿塑膠棒支撐身體站起來,並未持塑膠棒或塑膠椅攻擊媳婦,也否認抓傷女同事。
不過,法官勘驗超商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翠花當時多次主動靠近推擠、揮打、搬椅砸人及拉扯,相關畫面與被害人證述相互吻合,足以認定其辯解不足採信。
橋頭地院審酌,翠花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取得原諒,且媳婦在本案發生前曾有通報家庭暴力紀錄,顯示雙方衝突並非偶發,但考量翠花平日靠撿拾資源回收維生,與配偶同住,尚須扶養家人及協助照顧孫子等家庭狀況,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