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犯!職場「未做1事」最重罰10萬 政府全台追償逾4.3億
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勞保局提醒,企業在員工報到當日,必須立即申報參加:勞保、就保、災保,其中根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規定,雇主未投保,員工發生職災依然可申請各項給付,勞保局發給後,會向雇主追償給付金額;據統計,災保法上路以來,共發生1575例「未加保發生職災」,應追償金額高達4.3億多元。
勞動部提醒 雇主應為員工辦理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指出,災保法有規定,登記有案雇主應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在勞工到職當日」即應辦理,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以便在職業災害發生時,勞工可迅速獲得職災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有效分攤勞動基準法職災補償責任,有助於企業穩定經營。
不過,雇主未依規定於勞工到職當日辦理加保,勞工遭遇職業傷病時,仍可依規定請領各項職災保險給付,且勞保局給予給付後,可以要求雇主「限期繳納同等金額」。
勞保局可追償職災給付 全台總額約4.3億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雇主未替勞工加保的罰則,無論從未替勞工辦理加保,或遲至勞工遭遇職業傷病當日才補辦,勞保局都會在發給保險給付後,命雇主繳納給付金額,並處新台幣2萬至10萬元的罰鍰、公布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值得注意的是,災保法上路後至2026年5月,未加保發生職災案例,勞保局已追償1575件、總額約4.3億多元,不過追回的僅有1127件、2.5億元,有193件選擇分期,其他的處於行政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