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退機票不得加收民眾手續費 違規旅行社最高罰5萬
不少民眾習慣透過旅行社代購機票,不過若碰上天災等意外導致必須辦理改票或退票時,旅行社常會額外酌收新台幣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代辦服務費。交通部觀光署近期已正式發函要求各大旅行業者,未來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客被迫改退機票,旅行社一律不得再向消費者收取額外的作業服務費,若違規且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將依法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天災取消機票免加收手續費 觀光署:旅行社違規最高罰5萬
許多旅行社過去會在自家官方網站上明確標註,消費者若經由旅行社購入機票,遇到不可抗力情事致使航班取消時,將會向旅客收取約300元到500元之間的機票變更或退票服務費用。
儘管消費者係經由旅行社購票,但當遇到颱風、地震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突發狀況而導致航班遭到取消時,大多數航空公司都會免除改票或退票的手續費與服務費。然而,旅行業者卻依舊會額外加收300元至500元的處理費,縱使這項規定已預先公佈於網站上,依然讓不少消費者感到不合理且體驗不佳。
為了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觀光署近期頒布公文給各大旅行業者並作出明確規範:凡因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航班取消,且航空公司已免收改票及退票手續費時,旅行業者同樣不得再向民眾收取任何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若業者官網揭露的資訊或相關合約條款含有此類規定,也必須同步進行修正。
觀光署補充說明,倘若發現有旅行業者違反這項新規定,初期會先進行輔導並要求改善,若業者持續未檢討修正,將會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之規定,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