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逾十年前核配的「老碳權」期限至2028年 要用要快
環境部逾十年前核配的「老碳權」,因不如現今科學方法嚴謹,環境部設定「保存期限」,老碳權僅能在碳費上路的前三年用來抵費,也就是說,保存期限倒數兩年,最多只能用到2028年5月繳納碳費時使用,要用要快。預期手握老碳權的台積電、中鋼等業者,都會盡量物盡其用。
碳費申報繳費首年共九家企業、57廠使用「老碳權」扣抵排放量,合計註銷額度約440萬噸,光是台積電就拿出355萬噸扣抵。
氣候署官員解釋,企業使用國內碳權扣減碳費收費排放量,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10%,加上這些先期專案碳權,只能在碳費開徵前三年使用,許多早期就投入先期專案的業者,多會利用報繳碳費時抵減,且會盡量把10%「用好用滿」。
另外,報繳碳費、老碳權運用,也促成碳交所第一筆碳權協議交易。今年5月,中鋼出售3.8萬噸先期碳權給中聯資源,成交單價每噸僅20元,遠低於定價交易的每噸3,000至4,000元行情,中聯資源今年也有將先期碳權用來抵減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