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黃子佼緩刑定讞惹議 范雲憂:若想開幼兒園「法律上可以」

CTWANT

更新於 05月09日09:10 • 發布於 05月09日09:09 • 陳昱丞
民進黨立委范雲關注黃子佼案緩刑定讞後的兒少安全漏洞,主張研議推動「兒少工作證」制度,防堵高風險者接近孩童。(圖/劉耿豪攝)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9)日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幼兒園,「我要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

范雲表示,黃子佼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件,最終判決確定為緩刑4年,引發外界對兒少安全防護機制的擔憂。她質疑,社會是否真有能力阻止涉及兒少性犯罪者再次接近孩子。

范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針對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服務人員設有「消極資格」檢核機制,但黃子佼遭判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現行法規中,與兒少性影像相關而足以阻擋任職資格的,多限於兒少性剝削罪名。

她進一步提到,外界或許認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已修法,未來類似案件會以該法判刑,但黃子佼此次為緩刑判決,待緩刑期滿後,法律上將視為「未曾受刑之宣告」,屆時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檢核資格時,是否還能查到相關紀錄,恐怕存在法律漏洞。

范雲透露,其辦公室已連兩日向教育部國教署詢問相關機制,但目前署方尚未確認,資料介接究竟是僅限前科紀錄,還是涵蓋所有前案紀錄,仍待釐清。

范雲認為,從近期警察涉嫌偷拍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緩刑,到黃子佼案定讞,都顯示台灣對兒少性暴力前案者的防範仍有不足,「真正保護孩子,我們做得太少了」。

她表示,即便未來修法將《個資法》納入幼照法消極資格,仍涉及《教師法》、《補教法》、《兒托法》等制度缺口,甚至體育教練資格目前也缺乏完整母法規範。接下來,辦公室將著手研究「兒少工作證」制度的具體推動細節,盼建立更完整的審查機制,防堵潛在風險人士再次接近孩子。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川習會談台灣!習近平稱「處理不好恐衝突」政院霸氣開嗆

民視新聞網
02

宜蘭礁溪捷絲旅「男闖女裸湯!」 門禁密碼竟「5年沒換!」

壹蘋新聞網
03

獨家/父猝死留巨債!17歲少女休學打工養弟又還債 這校長霸氣:來唸書

三立新聞網
04

台版絕命毒師!化學老師梁大晏協助製毒 確定判刑7年9月

自由電子報
05

「阿北叫我衣服脫光光」25歲女推拿遭4度襲胸、舔下體 老闆辯稱「刺激內部神經」下場慘了

鏡週刊
06

小粉紅在濟州島留言「台灣是中國的」 正妹貼心加2字笑翻數萬人!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