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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雙北!愛爾麗台中2分店也被揪出監視設備 業者拿不出「消防設施配置圖」恐挨罰

鏡報

更新於 05月06日10:06 • 發布於 05月06日05:21 • 鏡報 林建鋒
台中市衛生局昨(5日)派員前往台中2家愛爾麗診所分店稽查,現場發現多台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診所爆發疑似侵犯隱私爭議,台中市衛生局昨前往文心與崇德分店稽查,結果發現諮詢室、針劑室及診療室等區域有設置監視設備及煙霧偵測器,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不當錄影與侵害病患隱私,業者也提不出消防設施配置圖,衛生局強調,如涉刑事「妨害秘密罪」、違反就醫環境安全,除了依法開罰,也將主動移送檢調進一步偵辦。

衛生局表示,稽查過程中,在諮詢室、針劑室及診療室等區域發現監視設備及煙霧偵測器,若調查確認錄影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將依《個資法》處5至50萬元罰鍰;另若有洩漏病人秘密之事實,將依《醫療法》處5至25萬元罰鍰;另有關煙霧偵測器是否暗藏監視設備,疑涉刑事「妨害秘密罪」,將主動移送檢調單位追查釐清。

台中市衛生局昨日(5日)派員前往台中2家愛爾麗診所分店稽查,現場發現多台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強調,診療過程攝錄應符合醫療法、衛福部公告之「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及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之敏感性個資規範,原則上禁止蒐集,如有必要需知情同意,若調查該診所確認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衛生局將依《個資法》第47條處5至50萬元罰鍰;若後續清查確認監控畫面有洩漏病人秘密、病情或健康資訊,將依《醫療法》第72條及同法第103條可處5至25萬元罰鍰。

★《鏡報》提醒您: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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