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散發酒氣「拒檢拒測」狂逃2km 喊學長仍遭噴辣椒水
一名任職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隊龍潭分隊的張姓員警,休假期間陪同妻子返回花蓮娘家,卻因騎車未開大燈遭巡邏員警攔查,不僅拒檢逃逸長達2公里,身上更散發濃厚酒氣,最終拒絕酒測,遭噴灑辣椒水管束,累計罰鍰最高恐超過21萬元,國道警方也將對其知法犯法行為進行究責。
事件發生於27日凌晨,花蓮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尚志路發現一輛機車未依規定開啟大燈,立即迴轉追上前攔查。然而不論員警如何按喇叭、鳴笛示警,該名騎士始終不配合停車受檢,反而穿梭大街小巷企圖逃逸,足足狂飆2公里,最後駛入死巷才被攔下。
知法犯法! 未開燈遭攔竟狂飆2公里拒酒測
騎士被攔停後,儘管口頭表示願意配合,實際行為卻完全相反,不僅腳步逐漸遠離員警,甚至還想拔腿再跑。員警察覺騎士身上酒氣濃重,要求其接受酒測,但騎士仍不斷移動拒絕配合。眼看無法脫身,騎士突然拿出手機反蒐證,態度也瞬間軟化,開口喊對方「學長」,並詢問是否真的要這樣處理。然而員警不為所動,最終對其噴灑辣椒水進行管束。
花蓮分局副分局長盧廣勳表示,已將該名駕駛依拒絕接受酒測、拒檢逃逸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違規行為予以告發裁罰。依據相關規定,未開大燈最高可罰3600元、拒停車受檢可處1萬元至3萬元、拒絕酒測則直接開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累計最高可罰21萬3600元。張姓員警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後續國道警察大隊也將對其嚴重違紀行為進行究責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