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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佔位」雙方互槓!黃牌駕駛出這招...網友笑翻

TVBS

更新於 02月15日10:36 • 發布於 02月15日07:36 • 江柏均 武紹隆,范宇宣
高雄鹽埕區日前發生民眾肉身佔位。(圖/翻攝自WoWtchout)

高雄鹽埕區五福四路近日發生一起停車糾紛,一名男子以人身佔位方式霸佔車位,遭後方駕駛長按喇叭抗議,雙方僵持不下之際,一輛黃牌機車趁隙駛入停妥,讓佔位男子措手不及。警方提醒,以人身佔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事發地點位於高雄鹽埕區五福四路,鄰近捷運鹽埕埔站。當時一名駕駛發現車位後準備停入,卻遭一名男子揮手阻擋,表示車位已被預留。駕駛人不滿對方以人身佔位,持續長按喇叭抗議,但男子選擇直接無視,堅持位置是他先看到,要留給自家車輛停放。雙方僵持期間,駕駛人與佔位男子理論,質疑對方不能以行人身分佔據車位,並揚言報警處理。就在爭執之際,一輛黃牌機車迅速駛入該車位,俐落地踢好側柱完成停車。佔位男子回頭看見這一幕,當場愣住,遲遲不肯離開,似乎仍無法接受車位已被他人停走的事實。

由於農曆年假將近,加上駁二藝術特區正舉辦超人力霸王活動,吸引大批人潮湧入,周邊停車位供不應求。附近民眾表示,這一帶向來不好停車,尤其過年期間,經常到凌晨兩三點都找不到車位。有民眾提到,當天因為約在對面拍照才特別早出門,否則再晚一點可能就完全沒有位子。對於人身佔位的行為,民眾認為沒有必要,除非車子剛好就在後面。

高雄七賢派出所所長張鈞凱表示,以人身佔位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者將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警方提醒民眾,車位並非先看到就能據為己有,過年期間應理性處理停車問題,避免因小失大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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