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貴婦奈奈老公的診所拉皮減脂卻身亡 醫師、經營人賠867萬元
何姓女子2016年到杏立博全診所做腋下與除毛、雙腿聚焦超音波減脂及雙側眼周電波拉皮療程,結果卻昏迷不醒,轉院搶救後仍不治。死者家屬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麻醉醫師胡耿華與經營診所的「貴婦奈奈」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連帶賠償死者的子女各228萬844元、179萬3221元扶養費。
原本台北地院判胡耿華、黃立雄、黃博健連帶賠償何女的父母、配偶、一雙子女460萬精神慰撫金,另付2名子女扶養費港幣57萬8454元、港幣45萬4786元。高院民事庭今廢棄改判的部分僅為扶養費部分,賠償金額共計867萬4065元。
何女2016年10月19日至杏立博全診所接受療程,當天下午3點,胡耿華為她麻醉全身,療程施行中,何女唇色略白、膚色異常,血氧飽和度數值持續降低,於88%至94%間擺盪達2小時。下午5點45分療程結束,何女卻昏迷不醒,且有呼吸道阻塞的呼吸音,胡耿華僅提供鼻腔通氣道,即將她留置在診所恢復室。
當晚8點45分,胡耿華為何女插管,並轉送台大醫院,但當時何女的瞳孔對光線已幾無反應,因腦幹受損嚴重,同年11月8日死亡(39歲)。
何女家屬認為胡耿華違反醫療注意義務,杏立診所為黃立雄、黃博健合夥經營,後來還惡性倒閉,因此提告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和扶養費。
高院認為何女在療程結束後經急救處置後遲未甦醒,明顯超過杏立診所的處置能力,胡耿華未及早轉院、安排後續急救措施,不符醫療常規,有醫療疏失。而杏立診所無預警倒閉,診所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黃姓父子對於合夥債務不足額應連帶負責任,死者家屬請求3人連帶賠償有據。
提告的包括死者的何女父母、配偶、子女,他們因她死亡而飽受精神痛苦,且未成年子女待扶養,高院認為何父請求胡耿華、黃立雄、黃博健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合計460萬元本息(父母各80萬元、配偶及子女各100萬元)有理由。扶養費請求的幣別是新台幣,但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幣別為港幣,高院認為對雙方各有不利,因此廢棄改判。本件得上訴。
杏立博全診所涉惡性倒閉,2018年間無預警歇業,積欠多家廠商欠款,貴婦奈奈和黃博健與掛名診所院長的黃立雄去向不明,遭民眾提告詐欺,因遲未到案遭台北地檢署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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