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千娜告「世紀血案」詐欺!導演.製片.出品人獲不起訴
改編自「林宅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爆出未取得當事人家屬授權就開拍,演員之一的女星李千娜,後續對製片郭木盛和出品人蘇敬軾提告詐欺,她聲稱當時製作方保證「已取得授權」,是因兩人的講述才被誤導,不過北檢8日偵查終結,認定蘇敬軾和郭木盛罪嫌不足不起訴,李千娜也聲請再議。
藝人李千娜(02.07)說:「那它如果(透過電影)重啟,可能會重新翻整了這件事情,好像可能不是那麼嚴重,或是沒那麼恐怖。」藝人李千娜,今年2月在世紀血案殺青記者會上,爆發失言風波,意外揪出製作團隊開拍前,沒和當事人家屬取得授權,演員們紛紛槓上劇組,李千娜更把製作方告上法院。
《世紀血案製片郭木盛(05.06)說:「拍攝的東西,沒有對林義雄造成,所謂不良的影響,是根據資料拍的所以應該還好。」今年5月首度開庭,製片郭木盛和出品人蘇敬軾現身法庭外,兩人被李千娜指控,拍攝前明明保證「已取得合法授權」,直到殺青才發現並非如此提告詐欺,這個月8日檢方偵查終結。
北檢認為,演員合約書雖然記載,保證已取得拍攝本案電影之合法授權,但沒說明「合法授權」包含涉案家屬同意,認為李千娜是片面解讀和臆測,至於導演徐琨華,有沒有對李千娜說明這件事仍有疑義,更無法證明製作方的行為,和「詐欺得利」有直接關係,導演製作人和出品人皆獲不起訴處分。
出品人蘇敬軾(05.06)說:「授權的問題,現在不是時間,適當的時候我們會回覆。」蘇敬軾偵查中強調,以他的經驗,林宅血案是歷史事件,拍成電影無須經過涉案家屬同意和授權。
郭木盛則說,演員合約書中的「合法授權」指的是劇本,這說法被檢方認定李千娜難以接受,殺青記者會,曾因記者會上失言道歉,但面對檢方的不起訴處分。
李千娜委託律師表示,不起訴書並未說明電影無須得到倖存者或原型人物的授權,法理依據是什麼?還有很多地方有待調查,決定提起再議替自己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