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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師大抽血換學分案掀風波!前台大醫震驚:視研究倫理於無物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7月18日15:25 • 發布於 2025年07月18日05:34 • 陳怡穎
台師大爆發抽血霸凌,受害學生出面控訴校方從未道歉。翻攝范雲臉書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近日爆出女足教練周台英以「抽血換學分」進行研究的爭議,引發社會撻伐。對此,曾任台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IRB)委員的感染科醫師林氏璧(本名孔祥琪)直言萬分震驚,「怎麼到現在還會有這樣視研究倫理於無物的事件發生?」

林氏璧在臉書粉專《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發文表示,雖然台灣早年對受試者保護與研究倫理關注不足,但自2000年起隨著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增加,醫界逐漸建立更嚴謹的審查制度。

他指出,台大醫院於2011年11月設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並於2012年12月通過美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協會(AAHRPP)評鑑,成為全台首家通過評鑑的醫院,象徵台灣研究倫理發展邁出重要一步,而他本人在院內外從事相關教育演講,認為台灣應對受試者保護、研究申請IRB、重視受試者的知情權等意識應該更加落實。

他回憶自己參與IRB審查工作時,人體檢體的採集和使用始終是重點審查項目,包括研究目的、血液量與頻率、可能併發症風險、資料保存與銷毀機制等,皆需詳細載明於受試者同意書中,並取得當事人明確知情同意;理論上,受試者保有隨時撤回同意與要求銷毀檢體的權利。

林氏璧特別指出,此次事件最令人擔憂的,是研究對象選擇上嚴重失當。若研究主持人對受試者具有利害關係,例如教師掌握學生成績生殺大權,就極易形成非自願參與的情境,極有可能在IRB審查時被退回,需詳細說明研究必要性以及如何避免損傷權益

至於補償金部分,IRB審查重點也包括人體研究或臨床試驗本應提供合理車馬費或營養金予以受試者,金額須兼顧公平性與誘因平衡。金額過低難以招募受試者,過高則恐誘使經濟弱勢者冒險參與,都不適當,林氏璧直呼,「至於用抽血才能換學分畢業實在太誇張了,我真的不敢相信會有這種事」。

林氏璧表示,全案仍在調查中,應盡速釐清事實,他猜想,此案應會被納入台灣醫學院研究倫理教材中,作為制度缺失的實例,從中汲取教訓,警惕此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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