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住安養中心不到1天被綁床、糞尿滲床單、屁股爛掉 業者辯「自備尿布太爛」法官狠打臉
高雄一名高齡87歲的陳姓阿嬤,2024年8月10日入住位在橋頭區的「崇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沒想到入住不到一天,家屬隔日探視時竟發現阿嬤傷痕累累,不僅雙手被綁在床邊,甚至因尿布過久未換,導致臀部嚴重紅腫潰瘍,引發發蜂窩性組織炎。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安養中心有明顯照護疏失,判處業者應賠償21萬餘元。
阿嬤的家屬主張,阿嬤入住時中心應負起專業照顧義務,卻在10日至11日短短不到一天內,將阿嬤雙手綁在床旁扶手,導致左手瘀青;更嚴重的是,中心疏於更換尿布,導致阿嬤臀部與會陰處大面積紅腫脫皮,甚至引發蜂窩性組織炎與泌尿道感染。家屬在11日探視發現狀況不對,緊急撥打119求救送醫。
業者:原本就有「紅臀」、家屬同意約束
面對指控,安養中心負責人辯稱,阿嬤入住前就有紅臀現象,左手瘀青是先前打針造成。業者還強調,因為阿嬤當時情緒不穩,是在徵得家屬同意後才使用約束帶,且家屬自備的尿布吸水力不佳,中心也曾提醒。此外,業者認為阿嬤年事已高,免疫力低下才導致感染,與照護行為無必然關係。
法院判決:24小時僅換2次尿布 顯有過失
法官調閱醫療紀錄與照片後發現,阿嬤入住前傷勢極輕微,但在中心待了不到一天,臀部傷勢卻迅速惡化至脫皮並引發蜂窩性組織炎,手腕瘀青也明顯加深。
關鍵紀錄顯示,阿嬤入住24小時內,工作人員竟然只幫她更換過2次尿布,甚至被發現尿布濕透、糞便滲出沾到床單。此外,中心在沒有醫囑的情況下,擅自塗抹藥膏,且將阿嬤約束長達7小時,導致其掙扎受傷。
法官認定安養中心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判決業者須賠償醫療費、看護費及2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總計21萬6,936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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