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漫遊錄》英譯遭「接力翻譯」 譯者金翎跨國提告
《臺灣漫遊錄》英譯者金翎6日在個人社群媒體發布聲明,指有歐洲出版社未經她授權,直接以她翻譯的英文版《Taiwan Travelogue》作為底本,轉譯成第三種語言出版,甚至連她自行撰寫的註解與後記也一併翻譯。金翎表示,她從未授權任何一方出售英文版的「接力翻譯」權利,目前已自費委託律師,在台灣及該第三語言版本出版國採取法律行動。
金翎在聲明中交代事件始末。她表示,今年7月2日,也就是《Taiwan Travelogue》獲得國際布克獎約6週後,她首次得知一家歐洲出版社即將推出當地語言版本,但該版本並非直接翻譯楊双子的華語原著《臺灣漫遊錄》,而是以她所翻譯的英文版為底本。
她指出,由於對方委託的譯者似乎不諳華語,因此整本第三語言譯本是從英文版轉譯,內容甚至包括她自行撰寫的註解與後記。金翎表示,她是英文版《Taiwan Travelogue》著作權的唯一擁有者,相關著作權並已於2024年在美國著作權局登記。
金翎說,她一開始以為事件只是授權過程中的溝通問題。她也承認,在國際出版實務中,如果找不到能直接閱讀原文的譯者,確實可能透過另一個既有語言版本進行「接力翻譯」,但前提是除了取得原作者授權,也必須取得作為轉譯底本之譯者的授權。
因此,得知此事後,金翎要求台灣方面的版權代理人,在第三語言出版社與她完成正式授權前,先停止印刷流程。不過她隨後得知,對方出版社認為使用英文版進行翻譯屬合法行為,因此仍決定依照原定計畫出版。
金翎之後進一步得知,相關外語授權合約中,其實已載明對方從一開始就計畫以《Taiwan Travelogue》,而非華語原著《臺灣漫遊錄》作為翻譯來源。她強調,自己從未與任何一方簽署合約,授權出售英文版的接力翻譯權,不論英文出版社、台灣出版社或代理華語原著的版權代理公司,都沒有取得她這項授權。
儘管她已提出警告,該第三語言版本仍於7月10日正式上市。金翎表示,在多次交涉未果後,她決定自費委託律師,分別在台灣以及該第三語言版本出版國採取法律行動。
金翎也提到,事件發生後的3個月裡,不斷有人告訴她,類似做法在台灣乃至世界其他地方存在已久,也有人勸她不要採取太激烈的行動,以免「斷了後路」,甚至希望她以團結、合作取代訴訟。不過她認為,若要真正改變長期存在的做法,建立法律先例仍有必要;不能因為「過去一直都是這樣做」,就讓未經授權的使用持續下去。
由於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金翎並未在聲明中公開涉及的出版社、版權代理公司及第三語言版本出版國名稱。她強調,這起事件並非單純金錢爭議,而是希望釐清譯者對自身譯作所擁有的權利,也希望透過法律程序建立相關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