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預算適法性遭質疑 李慧芝:總預算審議延宕 依法提追加
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日提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指行政院在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前即送出追加預算案,與《預算法》不符。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2日)回應,強調追加預算是依法提出。
外界關注今年度追加預算案的適法性,李慧芝表示,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行政院在去年8月底便已將今年度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院直到今年8月14日才完成三讀,9月17日才咨請總統公布,創下史上最長審議紀錄。
李慧芝指出,為因應國際情勢、國人福祉及國家重大建設無法延宕,政府必須即時採取應對作為,因此在立法院三讀總預算、預算金額已臻明確後,行政院便於9月3日將今年度追加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查,一切依據《預算法》第79條提出,沒有違法疑慮。
針對社福津貼加碼,李慧芝表示,為讓弱勢族群獲得公平且一致的照顧,政府規劃同步調整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六大社福津貼,全面調升23.5%。行政院已於今年1月15日及22日分別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及《國民年金法》等相關修法草案,並規劃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相關福利。
李慧芝強調,為及時照顧弱勢權益,行政院採取「修法與預算籌編並行」的做法,先行編列相關預算,以縮短後續撥付時程。待立法院完成修法及追加預算審議後,政府就會依法動支,照顧老年農民與國民年金領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