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露營場之名濫墾山坡地 苗縣府下令嚴辦
苗栗縣南庄、西湖鄉,近1個月來,陸續發現山坡地違法開發情事,縣府除了下令嚴辦,也將矛頭指向非法露營場,希望減少山林開發,建議業者不要再申請新開發案,可找停業露營區整理後,依法登記申請。
苗栗縣今年1月陸續傳出,南庄、西湖鄉等山坡地,非法整地、開挖等違反水保案件,其中西湖鄉高埔段,開挖近3公頃,行為人完全沒有提出水土保持計畫申請,就擅自進場作業,並回填來路不明的土方,縣府接獲線報後,依違反水保法勒令停工,並開罰最高上限30萬元、限期改正。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長 葉日陞:「目前我們依照水土保持法的規定,及我們本府的裁罰基準,那我們裁罰本次的案件,罰到法定上限30萬,後續我們可能還是除了裁罰以外,還是按照這個規定,我們會要求他做一個限期改正。」
有鑑山坡地違法開發情事越來越多,業主對外聲稱是辦露營場,不過苗栗縣約有432家露營場,遞件申請352件,通過第1階段容許使用有101件,縣府立場,以輔導現有露營場合法化為優先。
苗栗縣政府文觀局觀光管理科長 何文琪:「我們會希望它能夠納管,然後合法化,符合法規的規定,那也希望是說既有露營場,能夠解決這樣的方案之後,讓我們縣內的土地不濫墾、濫伐,不過度開發。」
縣府指出,縣內露營場趨近飽和,近來又有多處山坡地,傳出違反水土保持案,希望業者不要再開發新露營場,可以找停業露營場整理後,依法登記申請營業,讓山林盡量維持原貌,才是經營的長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