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變直播間──超越政論節目的「司法實境秀」
在一個早晨,我們醒來,發現法院也要變成「節目」了。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正式開啟「法庭直播」的時代,這不是未來,而是現在,甚至是昨天。你我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覺間,成為那個「適當方式公開播送」畫面中的某個臉孔,一個表情被切割與放大,一句話變成網路謠言的素材,一段證詞成為社群媒體的meme。是的,這是民主嗎?還是另一種權力施加與情緒收割的形式?
一、法庭直播,還是法庭劇場?
這場修法最詭異的地方,在於它披著「透明」的外衣,以「讓人民監督司法」的名義行進。但真正透明的,不應該是司法流程的制度設計?審判書的完整公開?判決理由的可理解性?還是人民能否有效申訴與救濟?直播,則是透明的幻覺,是像窗戶一樣的螢幕,把正義變成影像,把影像變成立場,把立場變成對戰與觀眾點擊的數據流。
當我們打開一個直播畫面,會看見什麼?被害人控制不住地顫抖、加害人憤怒或沉默、法官蹙眉翻資料、辯護人講話的聲音卡卡的⋯⋯這些都會被觀眾解讀,這些解讀往往與法律的證據標準毫無關聯,但卻會形成輿論壓力。
在這個過程中,司法不再是司法,而是被觀看的敘事:它要抓住觀眾注意力,它需要角色設定,它需要情節高潮。於是法庭成了戲劇的舞台,而不是冷靜決策的現場。說到底,我們是在製造一個比政論節目更大的「司法實境秀」,卻妄想觀眾能從中理解「正義」。
二、制度失語,情緒收割才是重點
人們愛看審判,這不新鮮。從中世紀的公開絞刑場,到近代的「辛普森謀殺案」成為全球矚目的轉播盛事,司法的公開與羞辱,從來就有極高的社會價值--不是為了公平,而是為了情緒。
這就是我們現在處於的時代:一個以感受為證據、以轉發為裁決的時代。法庭直播之所以如此受到某些政治力量推動,是因為它抓住了一個簡單邏輯:當制度失語時,只有情緒還能號召。你可以不懂審判細節,不懂法律邏輯,只要你能感受到一方哭泣、一方冷漠,那你就知道「誰是壞人」。
但法律的困難之處恰恰在於,它不能只相信哭泣。它必須回到證據、程序、可驗證性、比例原則--這些讓人頭痛的語言,才能保護那個今天你看起來不爽的被告,也才能讓你在哪天無端被告時,還能相信法官不是按「按讚數」下判。
三、誰能控制影像的流動?
法官協會說得不夠殘酷。什麼叫「可能成為被害人」?不,這不是可能,是必然。
你若相信台灣社群媒體的溫柔,那你還不如相信地球是平的。看看MeToo運動裡多少受害者被二次傷害;看看直播風潮裡多少路人被偷拍、被斷章取義、被放上網笑話。現在,你把司法交給影像的流動,你不但沒讓制度更透明,你只是讓影像成為新的權力工具--無人負責的、無限擴散的、永不消逝的畫面。
這些直播畫面,會變成新聞熱點,會被剪輯後放進Youtuber的影片中,會被AI學習模仿聲音,會被深偽技術再加工,甚至會被政治團體用來製作選舉攻擊影片。你還以為這是「提高司法信任」?不,這只會讓人們更怕上法院--怕的不只是判決,而是自己一輩子的隱私,從此成為資料庫中的素材。
四、「社會矚目案件」是誰決定的?
修法裡最不透明的字眼,是「社會矚目案件」。誰來決定什麼是矚目?媒體?法官?政治人物?還是選舉期間的熱搜榜?
當法庭直播的觸發點變成「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又沒有明確定義何謂「社會矚目」,那你給了什麼?是法官決定?他會不會怕自己變成被媒體炒作的對象,乾脆讓直播成為保險?還是政黨的立委透過輿論操作,讓某個案件「變成」矚目,藉此對司法施壓?
這不是透明,而是暗箱操作的新樣貌。你給了直播的開關,卻沒有寫清楚誰握著開關,這不是透明,是更大的混亂與干擾。
五、直播不是答案,資訊正義才是
我們需要司法改革。但司法改革的方向,不應該是讓人民變成觀眾,而是讓人民變成理解者與參與者。
真正該做的,是開放判決全文的結構化資料、加強判決理由的白話化、創建人民可使用的法律知識平台、強化律師與弱勢間的協助機制、推動陪審制或參審制的深化,而不是在直播鏡頭下,把一切推向娛樂化。
正義不能只靠觀看。正義需要學習,需要理解,需要耐心,也需要制度的累積。而不是,把一切變成直播中場廣告時段前的懸念。
六、誰該負責?
修法倉促,司法院遲未回應細節。最詭異的是,立法過程中完全缺乏廣泛的社會溝通。這不僅是法官協會的擔憂,更是民主機制的潰敗。在其他國家,哪怕一點點的司法制度變革,都會經歷年餘的研究、試辦、公聽與檢討。而台灣卻可以在議事表決中,草率通過一項可能影響司法核心運作的關鍵條文。
這不是什麼「民主進步」,而是權力的表演。是政治上對司法權的「騎劫」,藉由「直播」這個無法反對的美好辭彙,包裝了對正義本質的劇烈扭曲。
我們不是反對公開,而是反對把公開當成表演的舞台,而非參與的空間。
七、結語:我們能如何想像一個更好的司法?
如果你曾在深夜翻過那些判決書,你會發現真正的司法並不戲劇化。它是困難的、細瑣的、需要證據與語言的調解與重組。但正因為它這麼艱難,我們才需要保護它,而不是讓它成為直播平台上的下一個熱門tag。
在這個每件事都要「影像化」、「即時化」、「社群化」的時代,我們失去的是什麼?是傾聽細節的能力,是分辨真假、理解邏輯的耐心,是讓制度運作的空間。
法庭不是直播間,正義也不該變成節目。正義需要遮蔽,需要保護,需要在遠離燈光與掌聲的地方,才能慢慢誕生。
※作者為詩人,自由工作者。曾擔任乾坤詩刊現代詩主編、台灣詩學論壇雜誌執行編輯。收錄合集《台灣1970世代詩人詩選集》,著有詩集《某事從未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