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剴剴」惡保母劉彩萱姊妹均延押2個月 解除禁見通信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一歲男童「剴剴」(化名),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日前依「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罪」,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後,北院審酌兩姊妹均被判重刑,有畏罪逃亡動機,但串證可能性大幅降低,裁定本月18日起延押2個月、解除禁見、通信。可抗告。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劉彩萱、劉若琳第5次延長羈押禁見期間,將於本月17日屆滿,北院國民法官庭於本月13日分別判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無期徒刑、18年徒刑,但尚未確定。
北院認為,日前訊問姊妹2人,並聽取辯護人、檢察官意見,審酌劉彩萱雖於一審期間稱有勇氣面對部分犯行,但她案發後前期的陳述及主張,仍避重就輕,劉若琳也坦承案案發後曾刪除她與劉彩萱的對話紀錄,且2人的家人在國外工作生活,無從排除2人有逃亡出境至國外生活的能力。
另外,審酌兩人遭判重刑,有畏罪逃亡動機,仍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2人自本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北院也認為,本案一審時多名主要證人經交互詰問完畢,且已辯論終結並宣判,2人勾串相關證人的可能性已大幅減低,並無繼續禁止2人接見通信必要,因此均解除禁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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