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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遊不便險 保障升級

經濟日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04月12日16:49
經濟日報

為回應消費者需求並強化保險保障,產險公會宣布,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參考條款」於4月開始實施。此次修訂不僅擴大保障範圍,也針對過去常見理賠爭議進行條文明確化,並同步導入核保管控機制,提升市場運作透明度與公平性。

在保障內容方面,新版條款大幅優化多項核心項目。首先,旅程取消保險將事故發生期間由原本出發前七日,擴大至出發前20日,並延伸至旅程開始前,讓保障更具彈性;同時,將機場地勤與運務人員罷工納入承保範圍,並放寬被保險人擔任訴訟證人的適用期間。

旅程更改保險部分亦同步擴大,包括將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及天災等事故發生地點,延伸至被保險人於海外所在地;並新增三等親內病危及自駕交通事故納入保障,強化實際旅遊風險的涵蓋程度。

針對消費者關注的班機延誤理賠,新版條款亦明確規範,無論延誤或取消皆須達四小時以上才符合理賠條件,且同一保險期間內以給付兩次為限。另對於延誤計算方式、轉機失接等情況也予以明確定義,以減少認定爭議。同時,若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知罷工事件,將列為不保事項,以避免道德風險。

此外,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等保障,亦統一規範給付次數上限為兩次,並調整相關名詞定義,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定期航班及工運活動等,使條文更為清晰一致。

在產品設計上,旅程取消與更改保險採實支實付方式,其餘如班機延誤、行李延誤等項目,則提供「實支實付型」與「定額給付型」兩種選擇,讓消費者可依自身需求靈活投保。

為防範過度投保與道德風險,產險業亦針對定額型商品設立核保管控機制,包括同一保險期間內最多投保兩張保單,且不得由同一保險公司承保;同時訂定各項給付上限,如班機延誤最高理賠1.2萬元、行李延誤/損失理賠最高6,000元,旅行文件損失最高理賠3,000元等。

產險公會也同步建置「定額型商品通報平台」,並於2026年4月1日零時正式上線,各產險業者須在24小時內即時上傳投保人的ID、出生年月日及保險期間至新建平台,供公會系統比對,防堵同一客戶於同一期間投保超過兩張定額型旅遊不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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