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電子腳鐐落逃被抓回牢「最貪執行長」竟提抗告 慘被法院打臉
記者陳宏瑞、葉品辰/高雄報導
中油前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貪2700萬元,原定3月23日宣判,他卻在3月19日剪斷電子腳鐐落跑,逃亡5天後於台東山區落網並遭被羈押禁見。徐漢的辯護人不服羈押裁定,當庭提出抗告。不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為,徐漢確實具有逃亡之虞,駁回抗告,徐確定遭羈押。
回顧案情,徐漢過去曾遭羈押長達1年半,直到去(2025)年6月才以500萬元交保,並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檢警調查,3月19日上午,他現身左營高鐵站,但沒搭高鐵離開,而是轉往台鐵新左營站搭區間車南下至屏東潮州,再攔計程車前往萬巒,在萬巒鄉中正路一帶刻意挑選沒有監視器的林邊溪堤防附近提前下車,剪斷電子腳鐐後失聯。
科技監控中心隨即發出警報,橋頭地院下午2時許緊急製發拘票,20日上午發布通緝後,檢方同步指揮警方前往徐漢林姓女友人住處搜索,將林女拘提到案並聲押獲准。24日晚間8時,在台東太麻里一處人煙罕至的休閒農莊逮捕徐漢,並一併帶回協助接應的林姓友人。
橋頭地檢署25日凌晨依毀損公物(電子腳鐐)及棄保潛逃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橋頭地院當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後,認定徐漢涉嫌重大,且已有實際逃亡事實,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自3月25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書籍及其他物件,也不得閱讀報紙、收看電視及收聽廣播。
徐漢的律師在羈押庭上當庭提出抗告,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徐漢確有逃亡事實與高度逃亡可能,原裁定羈押理由充分,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羈押禁見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