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110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徵選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送件日期自110年4月14日至16日止,在縣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辦理繳件。
文化局指出,此次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及應用美術等五大類,徵選類別說明如下:1.水墨:內徑直式,國中組以35x70公分,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但可托底。2.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則定於110年4月24日(六)上午8時30分在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比賽需知可上文化局網站參閱附件1。3.西畫:油畫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版畫、素描畫比照水彩畫尺寸。4.攝影: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以「海洋」為主題。5.應用美術:(1)平面設計:漫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2)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凡設籍澎湖或就讀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
簡章可在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或表單下載https://www.phhcc.gov.tw運用,或洽詢比賽承辦人展演藝術科葉小姐洽詢,電話:926-1141轉235。
- 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攝影項目: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以「海洋」為主題。(黃瓊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