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酒後闖總統官邸要「休息」 刑事局警官記過調職
首次上稿 08-12 07:14更新時間 08-12 08:21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1名2線3星警官,10日晚間餐敘後搭計程車,下車時不慎遺失手機,他因酒後精神不濟,在街頭四處尋找手機時,誤闖總統官邸,並將官邸錯認為辦公室,這起因找手機引發的失態事件,後續由中正二分局依違反社維法裁罰。
該名警官當晚與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餐敘,結束後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回辦公室,途中因酒意上湧,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附近被運將請下車,隨即發現手機遺失,為了找回手機,他沿著愛國西路一帶徒步尋找,先是走到台北教育大學操場外圍被校警攔阻,隨後又步行至總統官邸附近。
遭官邸警衛哨攔下時,他表明自己的刑事局身分,因不勝酒力,將官邸誤認為自家辦公室,向警衛表示想要進去休息,警衛攔阻後,他並未爭論便自行離去,官邸特勤人員基於職責,通報轄區警方與刑事局。
刑事局獲報後派員前往將該名警官帶回,返回途中,接獲中正二分局通知,表示警衛室已將此事登錄,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製作筆錄,同仁隨即陪同他前往中正二分局配合調查,該名警官稱下車後因急於尋找遺失的手機才四處走動,對於誤闖官邸的過程,表示「不記得了」。
事後,該部手機被熱心民眾尋獲,並交至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該名警官隨後前往領回。針對此案,刑事局表示,已由督察單位深入查明事件完整過程,對此影響警譽情事,予以記過一次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列輔導考核,絕不寬貸。
刑事局將持續督促及要求員警應時刻嚴以律己,注意言行舉止,無論公私場合均應恪遵法紀與風紀要求,切勿因飲酒導致脫序或不當行為,以維護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