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器官移植涉登載不實 醫:院方誤認為病死
檢方8月19日調查三軍總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因醫療團隊涉嫌於器捐系統登載不實、未完成相驗即啟動器捐,兩名醫師各以10萬元交保,三總表示尊重司法。
三軍總醫院器官移植中心遭檢方調查,檢方指出此案涉及「病死與非病死」認定及器官捐贈系統登錄內容。醫療界醫師表示,醫療團隊僅能判斷患者是否死亡,若死因涉及意外或他殺等非病死狀況,由檢察官認定,器官捐贈程序必須尊重司法判斷。
檢方約談三軍總醫院4名被告及3名證人,其中2名醫師涉嫌在器官移植系統登載不實,各以1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非病死或疑為非病死者須經檢察官相驗並同意後才能摘取器官,本案疑在相驗程序完成前啟動器捐,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三軍總醫院回應表示尊重檢方調查,不予多作回應。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大醫院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主任陳益祥說明,患者因疾病住院死亡通常認定為病死;若是在院外突然倒下、車禍或發生其他意外,因可能涉及酒駕、藥物或他殺,醫療團隊無法掌握完整過程,器捐程序會有所不同。
陳益祥指出,若患者並非明確病死,醫療團隊會尊重家屬意見,獲得同意才啟動器捐。若無法聯繫家屬,或過程中檢察官介入並對死因有疑義,醫院不會進入器官移植流程。
不具名醫師透露,三軍總醫院醫療團隊最初是依據醫療資料認定患者為病死,後續因非醫療人士向檢警提出質疑才進入司法程序,事件本質偏向個案,相關責任歸屬仍待檢方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