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65歲過世國民年金卻沒得領 網路熱議
國民年金保險,是政府在民國97年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只要未投保勞保、農保,或是公保等其它社會保險就會自動納保,不過最近有網友表示,他的親戚剛滿65歲過世,幫他處理身後事需要用錢時才發現,親戚繳了好幾年的國民年金,最後卻連一項給付都領不到,究竟問題出在哪裡,交給記者鄭焄妤說明。
好,主播,不知道各位觀眾朋友,你有參加這個國民年金保險嗎,其實最近有一篇文章在網路上,大家議論紛紛,就是有一個網友說,他的親戚滿65歲過世,而且他投保了好幾年的國民年金,不過他卻一筆錢都領不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現在也帶大家來關心,這個網友就說,他的親戚過世時才剛滿65歲,而且他投保了幾年的國民年金保險,不過他過世後卻連老年年金、喪葬給付,以及遺屬年金都領不到,由於他的親戚其實是沒有子女的,這個網友想要協助來辦理他的喪事,所以就需要錢,不過他才發現說,這個親戚的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和遺屬年金其實都是領不到的,究竟是怎麼回事呢,現在也帶您來看。
為什麼他領不到老年年金呢?其實所有的社會保險的老年給付,都要在過世前就要來申請,也就是說國保的被保險人,在他要滿65歲前1個月,這個勞保局就會寄這個通知,通知你要記得來申請這個老年年金,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在世的時候就提出了申請,接著之後就不幸過世的話,他的家屬可以代領他最少1個月的年金,也就是說這個個案,他在還在世的時候,沒有趕緊去申請這個老年年金的部分,所以他的家屬才領不到這筆錢,接下來也帶您來看。
為什麼他的家人不能領喪葬給付呢?其實國家會給被保險人的家人一些保障,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被保險人過世的話,國家會給他投保金額5個月的錢,來幫助他的家人幫忙處理被保險人的喪事,不過呢如果你是滿65歲以上的民眾,你已經開始可以領取這個老年年金的部分,國家就會覺得說,你已經不是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了,也就是說你如果是在65歲後過世的,政府就會覺得說,你不是在國民年金保險加保期間過世的,來發生事情的,這個政府就不會給你的家人,這個喪葬給付的部分,接下來也帶大家來看,為什麼這個網友他領不到遺屬年金。
其實政府也有相關的規定,也就是說這個被保險人,或是開始來領這個老年年金的人過世後,他的遺屬年金是要照顧本來受他照顧,沒有謀生能力的家人,要照顧他的家人的,也就是說如果被保險人他的家人,已經滿25歲以上了,而且有自己謀生的能力,自己生活的能力的人,或是他已經領其它國民年金給付了,政府就會認為說,他的生活已經有保障了,就不需要這筆遺屬年金來幫忙,這筆錢要給更有需要的人來用,所以呢有很多網友看到這個情形。
就在文章底下留言說,他就說我媽媽當時就是這樣的情形,就是滿65歲過世,卻是一筆錢都領不到,也有人說在65歲那年過世,是對國家財政負擔最低的時候,也有人說繳出去的錢,至少要讓家屬領回才對,也有人說以前繳的錢就當作做公益的部分,其實這個國民年金保險是政府在民國97年創辦的社會保險制度,為了保障那些,沒有保勞保、農保、軍保的人,在他們遇到生育,或發生重大意外變成重度身心障礙者,或死亡後,還有在他們滿65歲以上過後,可以來領相關的國民年金的補助,政府的目的,其實是希望來照顧那些有需要的人,來幫忙他們,提供他們生活最基本的支持,以上資訊提供給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