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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主任飆罵部屬遭判賠!高市府火速拔官:去年考績列為乙等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15日07:19 • 發布於 05月15日07:10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日前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爆發職場霸凌,前人事處許姓主任被控在任職期間,多次以言語辱罵陳姓下屬,並涉及言語恐嚇,遭法官判定需賠償8萬6,800元。對此,高雄市政府今(15)日也認定「職場霸凌成立」,並指出,已對該名前主管祭出記過懲處及調任非主管職務。

當眾飆罵「你娘」還嗆匯款 下屬長期承受精神壓力

高市府指出,一名人事處秘書室資訊股長陳姓下屬,先前遭許姓直屬上司多次在辦公室等公開場合當眾斥責,「X!講重點,不要畫山畫水畫唬爛」、「你娘!」、「X你不要唬爛」等;甚至遭許恐嚇,「你跟我說需要多少錢?我匯款給你,看你是要錢還是要什麼,你就講明。」陳男因此長期處於高度精神壓力下,憤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後續法官考量雙方職位、收入及侵害程度,裁定許應賠償陳精神慰撫金8萬元,以及因長期受創就醫的醫療費用6,800元,共計應給付8萬6,800元,可上訴。

高市府認霸凌:成立調查小組「涉案主管記過、考績乙等」

高市府今日指出,由於陳男先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經保訓會在去(2025)年7月要求機關依法妥處後,人事處也立即依最新施行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召開防護委員會並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委員全數由外聘學者專家組成,成員涵蓋法律、勞資關係及心理諮商等專業領域。」

人事處表示,防護委員會在去年9月中旬依調查報告審議後,正式認定本案「職場霸凌成立」,結果也與法院判決一致,強調整起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及專業原則處理,「絕無循私」。「人事處一貫堅持職場霸凌零容忍之立場」,因此高市府也強調,在職場霸凌案成立後,已在去年10月對涉案的許姓主管記過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考績也列為乙等,盼藉此作為警惕,持續強化友善職場環境。

最後,人事處強調,本案相關懲處措施均已於法院判決前依行政程序完成,並以此事件為警惕,持續強化主管管理職能訓練與宣導,建構友善職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關心您:◆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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