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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食安處稽查豆製品 首波抽驗及標示查核全數合格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食安處執行豆製品稽查抽驗專案。(圖:食安處提供)

為強化豆製品源頭管理及市售產品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豆製品稽查抽驗專案」,從源頭製造到市售端層層把關。首波共稽查14家豆製品製造業者、抽驗市售豆製品成品29件,並查核產品標示78件,結果全數符合規定,市府將持續透過稽查、抽驗及源頭管理,守護市民飲食安全,讓民眾安心選購、放心食用。

食安處表示,這次專案針對台中市14家豆製品製造業者進行實地稽查,查核項目包括製造場所環境衛生、人員衛生管理、食品業者登錄、食材來源文件、產品責任保險及食品添加物使用與管理情形,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另同步抽驗市售豆製品成品29件,檢驗防腐劑、殺菌劑及著色劑等項目,並查核產品標示78件,結果也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指出,豆製品富含植物性蛋白質,且屬高水活性食品,如保存條件或製程衛生管理不當,容易影響產品品質及食品安全,因此製造業者應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加強各製程衛生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及異常情形;另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的豆製品,也應依規定誠實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

食安處也提醒民眾,選購豆製品可掌握「看保存、看標示、看外觀、選店家」四大原則。首先應確認產品依規定冷藏(7℃以下)或冷凍(-18℃以下)保存;其次留意包裝完整、中文標示清楚,並依標示方式充分加熱;另外避免購買顏色過於潔白、鮮豔或散發異味的產品,並優先向環境整潔、衛生管理良好的商家選購,以確保食用安全。

為協助民眾自主把關食品安全,食安處提供「過氧化氫簡易試劑」及「皂黃簡易試劑」免費索取,民眾可於上班時間至食安處、衛生局、各區衛生所或市府聯合服務中心領取,現場並有專人說明使用方式,協助在家初步檢測食品是否含有違法添加物。相關資訊及教學可至 https://reurl.cc/K8L2xg 查詢。(張文祿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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