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境「巨人之手」工安意外!工人沒安全繩摔死 工地主任判6月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藏有「巨人之手」的秘境「雪山坑林道」近年發生一起死亡工安。一名葉姓工人從邊坡摔落身亡,檢警認為吳姓工地主任與營造公司有管理疏失,分別依過失致死、職安法起訴。中院近日給予吳男緩刑、營造公司罰金10萬。
檢警調查,2024年11月,台中一間營造公司承攬農業部林保署「雪山坑林道」崩塌地處理工程。葉姓工人與沈姓工人為了架設安全繩,使用鋸子與鐮刀向坡頂開路攀爬,架設好之後,準備返回安全處,沈姓工人使用安全繩下降,但葉姓工人沒使用安全繩、安全帶徒步行走,不慎從坡頂跌落,導致頭部及肢體多處擦傷挫傷、胸腔及腹腔臟器損傷出血,導致創傷性休克身亡。
檢方偵結後,認為吳姓工地主任為現場負責人,應督促勞工正確使用安全設備,涉犯過失致死罪嫌;該營造公司違反職安法規定,身為雇主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或滾落,均遭檢方起訴。
法院認為,現場就正是要進行安全繩架設,但是數量僅有4條,未達應有數量。另名沈姓工人仍可使用安全繩返回安全處,顯然是可使用工具,但吳姓工地主任未確實指揮監督使用,導致葉姓工人身亡,營造公司也違反職安法。
中院審酌,營造公司與吳姓工地主任疏於管理,導致被害人喪失寶貴生命,家屬承受無法彌補傷痛,犯後均坦承犯行,與家屬達成調解且履行完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吳姓工地主任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營造公司違反職安法罰金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