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員警「目視」說了算?騎士闖紅燈左轉挨罰2700元 法官查出真相判撤銷

鏡週刊

更新於 01月04日04:47 • 發布於 01月04日03:58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有騎士不服員警對他開出闖紅燈左轉罰單,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法官判他勝訴,撤銷原處分,圖為機車族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騎車在路口遭員警認定「闖紅燈左轉」,被攔查舉發,雖然拒簽仍收到2700元罰鍰,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明明是綠燈號誌下合法左轉,卻被員警誤判。法官審理後,發現裁罰唯一的依據只有員警目視和推論,且加上警方說法與交通號誌疑似有誤,因此,近日撤銷原處分,判原告勝訴。

騎士被控闖紅燈左轉 收2700元罰單

全案發生在前年二月初晚間8點31分,朱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新北市某街道,被員警攔下,警方以「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開罰,移送交通裁決處裁處朱男27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

朱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他向法官表示,當時他原本要停等紅燈,看號誌轉綠才左轉,攔查的員警看到是另一個方向的紅燈,不同車道。原告更主張,該路口為5個時相,週期120秒,8時30分應為第1時相,員警8時31分開單,時間點不吻合,且當時拒簽,員警沒有告知權利、義務,讓他錯過一個月申訴期限。

新北裁決處強調合法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

被告新北市裁決處則指出,員警親眼目睹朱男「紅燈仍左轉」,並強調當場已告知到案日期及權利義務,並不存在未告知情事,裁處合法。

法官審酌兩造說法,並調閱新北市府交通局函覆資料,發現該路口確實為5個時相,第1時相某路綠燈早開,某街仍為紅燈,第2時相才為雙向綠燈,第3、4、5時相則均為雙向紅燈。法官指出,並不能以警方看到自己方向的紅燈,就代表騎士方向同時紅燈,員警說法與官方時相有出入。

法官認為,本件裁罰依據只有員警目視所述,並沒有其他影像等佐證朱男闖紅燈的違規事實,原處分難適法,應予撤銷,判原告勝訴。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台北第3所「附中」誕生!大理高中合併北市大獲准 115學年正式招生
今晨最低4.8度!氣象專家指要冷到一月中 恐有首波寒流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扯!辦公室驚人景象曝光🍄連到場官員都嚇到

LINE TODAY 討論牆
02

快訊/八旬父辭世!南投縣長許淑華請假治喪…發文悼:陪父走完最後一程

三立新聞網
03

川普稱將和賴清德談話:解決台灣問題!白宮官員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04

獨家/1.35億馬王再易主?爆「太子集團」共犯加千萬拿下

三立新聞網
05

Meta詐騙貼文氾濫 打詐中心撂狠話

NOWNEWS今日新聞
06

白天才登記結婚…新娘晚上「滾床水電工小王」!一路陪睡到隔年 綠帽夫崩潰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