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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10多律師在場 台中地院挨轟回應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17日23:57 • 發布於 03月17日23:46
林姓女子昨天在台中地院走廊大鬧,還當場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巴掌,台中地院對於民眾在院內遭受暴行,表示遺憾與歉意。(民眾提供)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林姓女子(46歲),之前因傷害、恐嚇3名女律師,昨天下午台中地方法院開庭,台中律師公會號召10多位律師到場聲援,沒想到開庭前,林女卻在走廊大鬧,還當場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巴掌,後續開庭時承審法官又援引法院組織法改為不公開審理,做法遭質疑,現場律師也批評,沒依現行犯將林女逮捕,質疑台中地院太消極。

台中地院表示,嚴厲譴責暴力,對於民眾在院內遭受暴行,深感遺憾與歉意,將檢討相關警力配置。

對於此起暴力衝突,台中地院表示,對於在法院內公然對身著法袍的律師進行施暴,漠視人民近用司法權利,甚表憤慨。有關告訴乃論罪嫌部分,尊重被害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但對於非告訴乃論罪嫌部分,則於查明事證後,將依職權告發。

對於外界質疑未依現行犯逮捕,台中地院表示,昨天事前已加派法警,但因林女突然出手掌摑吳中和理事長,屬瞬間失控的脫序行為,在場法警未能於第一時間阻卻其突發攻擊,但隨即將林女與吳理事長隔開,並控制現場、阻止繼續攻擊。

台中地院強調,因當時法庭外走廊人潮眾多、法警首要任務為隔離雙方、避免衝突擴大。又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且被攻擊的吳理事長已立即報警處理,法警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故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事發8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的轄區警力接手處理後續調查釐清事宜,基於機關職權尊重,故未發動逮補。

至於改為不公開審理,是承審法官考量林女今年2月間曾有情緒失控、涉嫌恐嚇旁聽民眾的脫序行為。又考量昨天在法庭外的失控暴行,為維護法庭尊嚴、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承審法官認為,若採公開審理,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才依法院組織法第86條第1項但書規定,裁定本案改採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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