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砸5千萬拍片票房僅905萬 藍委:亂補助連回本都沒
由客家委員會補助、瀚草文創與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共同出品,於去年12月24日上映的電影《那張照片裡的我們》,以紀錄台灣1977年「中壢事件」歷史為主軸,該片獲得客委會以及文化策進院補助約5700萬元,最終以905萬票房成績下檔。對此,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26)日質疑,該片成績票房這麼差,完全是浪費公帑、浮濫補助,連回本都沒有。
客委會補助要點明定每部片補助上限1000萬元
客家委員會在2024年業務報告中揭露,將出資新台幣5700萬元拍攝電影;客委會當時指出補助的經費來自於文化內容策進院200萬元、客委會捐助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以採購方式5500萬元辦理。
當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曾開記者會質疑,根據「客家委員會補助製作客家意象電影作業要點」第四項第2款規定:「每一部影片補助預算上限以新臺幣一千萬元(含稅)為原則,結算之計畫總經費若低於原提出申請之總經費,本會得依比例酌減補助款。」換句話說,一部電影只能補助1000萬元是上限。
客委會當時強調,《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最後上映名稱為《那張照片裡的我們》)全片由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出資5554萬元及民間共同集資拍攝,製作預算預計為1億元,無涉逾越補助上限的情事。該片由客委會與文化內容策進院合作,由英雄旅程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文本開發孵化,客家傳播基金會委託瀚草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拍攝製作。製作團隊於拍攝期間更將遠赴韓國取景,全片預計2025年下半年上映。
《那張照片裡的我們》慘敗《大濛》 林思銘要追究到底
然而該部電影最終僅拿到905萬票房,不敵同期上映、同樣是歷史題材為主軸,獲得1000萬元補助,最後收穫1.1億票房的國片《大濛》。對此,林思銘質疑,依照補助要點「每一部影片補助預算上限1000萬元」相關規定,《那張照片裡的我們》補助已經超出相關法規規定,根本是浮濫補助、亂補助,違背相關補助要點,甚至有點圖利性質。拍出來的電影票房還這麼差,完全是浪費公帑,最後成績905萬,連回本都沒有。
林思銘認為,客家傳播基金會主要是推展客家文化為主,應該要跟客家文化息息相關,客委會補助不能這麼浮濫。針對此事,客委會補助有沒有違背相關法令問題,他會追究到底,必要時移請監察院調查,予以糾正,也請審計部了解預算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