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婆錢包放「一張卡片」 夫被判拘役30日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強(化名)懷疑妻子小美(化名)外遇,去年5月間偷偷將卡片型GPS定位追蹤器放入小美的錢包,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苗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阿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和小美是夫妻關係,他卻因為懷疑小美外遇,在去年5月間趁小美將錢包留在家中的空檔,把卡片型GPS定位追蹤器放入錢包中,無故竊錄對方的非公開活動紀錄。小美發現異狀之後,立刻向警方報案。
檢方認為,夫妻雙方雖然互負忠貞以保障婚姻純潔之道德上或法律上之義務,但不代表配偶就要被迫接受另一方的全盤監控,阿強在未經小美同意之下,裝設卡片型GPS定位追蹤器,縱使目的是為了維護婚姻純潔,仍難認具有法律上之正當理由,於是訊後依法將他起訴。
苗栗地院法官表示,阿強未能理性與小美溝通、處理夫妻問題,反而在錢包中放入卡片型GPS定位器,侵擾小美的隱私,行為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犯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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