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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范冰冰逃稅事件 台籍經紀人爆離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10月17日03:58 • 發布於 2018年10月17日03:57
范冰冰的經紀人穆曉光(左)爆離婚。(翻攝自網路)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國知名女星范冰冰日前捲入逃稅事件,近期傳出因已補繳40億台幣稅款後脫身,至於其號稱金牌經紀人的牟恩廣,近期則訴請離婚獲准。據台北地院判決指,牟男雖和台籍妻子結婚,但男方自認婚後並未共同生活,返台期間也均投宿酒店,夫妻之情已蕩然無存,基於無法維持婚姻關係,為好聚好散,訴請離婚;案經審理已判准,可上訴。

據悉,牟男在中國以「穆曉光」為名活動,但本月初傳出,牟遭中國稅務機構指控,在調查范冰冰名下公司時,要求員工隱匿並銷毀相關會計憑證與帳簿、以阻撓調查,因此遭採取「強制措施」,調查仍在進行中。

至於本案,家事法庭判決指,牟男認為,2013年雖與妻子結婚,但婚後並未同居,即便從中國返台,牟也均投宿北市晶華酒店,從未返家同住,夫妻感情已不復,現已無維持婚姻關係主觀意願與客觀實益;牟為避免傷雙方和氣,決定以口不出惡言方式、訴請離婚。

但妻反駁,牟男事業重心雖在中國、每次約有二到三個月住在對岸,導致聚少離多,但絕非牟所說有未共同生活情形,仍請求駁回。

法官審理後透過判決書表示,牟男婚後確實因工作關係長期留滯中國,多年來被告生活交集甚少,夫妻感情已難以維繫,且未見雙方積極維繫婚姻與感情,認定婚姻確實出現破綻,但又難以認定應規則於哪一方,基於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

判決書最後說,牟男為化解紛爭,決定以「好散」方式離婚,因此請求避免以口出惡言方式記載任何攻擊防禦方法;而法院也為達到家事法庭圓融解決家事紛爭及司法為民理念,僅以簡易方式記載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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