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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加班費不應比正課便宜 全教總籲修正課後照顧收費基準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 楊雨青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中)以勞工加班費有倍數增加比喻,希望教師的課後照顧收費基準也能跟上。(楊雨青攝)

教育部於2025年底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整體調幅約20%,不過,教師下班後的多項課後照顧及學習扶助計畫鐘點費卻未同步調整。在教師節前夕,全教總今天(21日)呼籲課後照顧收費基準應跟正課鐘點費有連動,建立起制度,以尊重老師的專業。

教育部在2025年底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國小到高中老師的鐘點費整體漲幅約為20%。不過老師下班後的課後照顧班、學習扶助甚至「夜光天使」班的鐘點費卻已超過15年沒調整,形成正課鐘點費已經調高,但課後加班鐘點費反而更低的情況。

新北教師會理事長蔡淑遠表示,課後照顧是許多孩子放學後的重要照顧時間,也讓許多家長能將孩子安心放在校園中。但現況這種課後加班費基準並不合理,都是靠老師的熱情來支撐,她希望政府能聽見基層老師的心聲。她說:『(原音)其實老師們都很希望可以陪伴孩子,也希望孩子在放學之後,家長還照顧不到他們的時間,老師都會基於愛心,希望孩子在他的照顧之下,安全的交到家長手中。可是當老師願意在放學後陪伴孩子,對家庭來說當然是很重要的服務,可是我們應該用合理報酬跟合理制度來回應老師這個專業的責任。』

嘉義縣教師會理事長楊智強更指出,在嘉義許多偏遠地區學校課後照顧更形重要,或許老師並非完全自願,但基於對學生的關愛和家長期待,也只能開班。他希望能建立「基本鐘點133%」的連動機制,讓教師專業得到尊重,更能留住願為偏鄉孩子點燈的老師。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表示,以現行勞基法來說,勞工加班有1.33倍至1.67倍的標準,教師在正常教學時段之外的工作也應該比照勞工加班費的概念,這樣的制度改革才能讓教育現場的勞動意識及制度,更貼近普世的勞動價值。他希望教育部和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以真正反映教師額外付出的勞動價值。(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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