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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沒再「罰站」!李洋重申反對設電競專法、編3000萬挺電競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8月26日03:05 • 發布於 08月26日02:24

記者蔡厚瑄/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6日再度排案審查「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運動部部長李洋在會議前受訪時再次明確表態,運動部的立場始終如一,「不支持為任何單一運動項目設立專法或基本法」。李洋強調,現行的《國民體育法》等法規已有足夠法律依據,運動部明年度已依法編列3000萬元預算支持電競發展,並預計於明年初開辦高中與大專聯賽,建構完整培育體系。

對於教委會排審電競法案,召委羅廷瑋提及運動部曾建議將名稱調整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法」或「發展條例」,李洋說明,由於「基本法」的法律位階較高,才提出調整名稱的法規建議,但他重申運動部的根本立場依舊是「不支持立專法」。

李洋表示,電子競技確實是深受年輕族群與國人高度支持的新興運動,但若要為單一運動項目單獨立法,在制度層面上並不合適。「不管是棒球、籃球還是羽球,都不可能為每個運動一一設立專法。」李洋進一步以羽球為例,體育界通常將一項運動統稱為「單項」,不會把男雙、女雙、單打等細分項目個別處理,因此對所有運動項目的支持,應回歸健全的整體體育法規框架。

李洋指出,現行的《國民體育法》已有充足的法源依據,運動部透過現有法規命令與行政措施,即能給予運動項目實質且彈性的資源挹注,運動部明年度已依法編列3000萬元預算投入電競發展。

在具體推動作為上,李洋透露,運動部這段時間持續與電競協會、選手深入溝通,預計於明年初舉辦高中及大專電競聯賽。李洋強調,考量學生運動員的受教權益與教學正常化,希望學生在學期中能專心課業,並藉由賽事為學生選手銜接職業或國家代表隊提供階段性的培育管道。

針對立委關切專章修法或新興項目的保障,李洋說明,許多新興項目或非亞奧運常態項目,如杭州亞運的圍棋、過去的橋藝或像配鬪球各類新興賽事,同樣需要國家支持,運動部期盼透過法規補充、行政命令或通則專章來完備制度,而非為單一項目破例立專法。

李洋重申,運動部支持電競發展與培育年輕選手的決心不變,但在立法層面上,現行法律已足以提供完善支持,運動部將持續在健全體制下落實各項政策與賽事推動。

值得一提的是,7月30日立法院日前審查《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時,朝野爆發激烈衝突,民進黨指控運動部長被迫「罰站」近10分鐘,國民黨籍召委羅廷瑋則反駁,是綠營堅持要求李洋站著發言,相關爭議持續延燒,這次李洋準備發言時,羅廷瑋馬上表示因為上次政務次長張廖萬堅也是坐著發言,所以李洋坐著發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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