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除名!陳歐珀涉貪被判16年 民進黨廉政會4/22討論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因涉嫌收賄及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主委邱駿彥表示,廉政會22日開會將依廉政條例處理,最重可以除名,但為確保程序正義,必須先邀當事人充分說明與辯白的機會,預期當天不會立即做出處分。
陳歐珀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賄賂後,於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正案」,並涉詐領助理費等,台北地檢署於去年8月28日偵結,依涉犯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等起訴陳,並求處24年2月重刑。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則因涉犯公益侵占罪及詐領助理費遭到檢方起訴,並被求刑8年8月。北院今天審結本案,陳歐珀應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陳歐珀妻子徐慧諭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邱駿彥接受本報訪問說明,廉政會22日召開例會,依廉政條例可裁處停權或除名,但不會馬上就做出決定,因為要符合程序正義。廉政會當天將邀當事人來做說明、給予辯白的機會,再根據其說法內容定奪;若邀2次都不出席,廉政會將逕行做出處分。
不過,邱駿彥評估,陳歐珀可能不會出席,因為不只是詐領助理費的問題,還涉及其他關說案,「這個一定會被處分,只不過時間不會是下禮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