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不是「小沈1500」!210萬成定罪鐵證 張育萌:小草又要崩潰了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京華城案今天一審宣判,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合併判處17年徒刑,北院認定柯文哲收受210萬元款項,並指金額多寡並非判斷收賄罪成立與否關鍵。對此,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表示,法院講得很清楚,就算EXCEL的「小沈 1500」不算,只憑威京集團給210萬,照樣判柯文哲有罪,直呼「小草又要崩潰了」。
張育萌在臉書發文表示,法官確認,檢調扣押的行動硬碟裡有一個EXCEL「工作簿」,從行動硬碟裡的檔案內容、存檔者和文件內容,都可以確認工作簿是柯文哲製作的。工作簿裡第12列,真的有寫「2022/11/1小沈 1500沈慶京」,但並不是只有這一筆。其他每一筆,陸續有找證人來作證。傳訊了證人邱佩琳、周芳如和謝明珠,發現資料可以對起來。
法院認為,這份工作簿是「非常私密」的,只有像邱佩琳這些「幫忙向金主募款的人」,可能知道部分內容。因此,不太可能是別人亂做或偽造的,代表這份帳簿是柯文哲自己做的,這件事「至為明確」。
張育萌指出,2022年9月1日下午,沈慶京傳訊息給柯文哲,內容寫著「市長,向您報告,京華城案已於111年8月29日取得修建執照及9下旬將取得建照核准文號」、「婉謝其他政治人物,僅邀市長親臨主持」。而且,沈慶京在訊息最後自稱「小沈」。法官認為,這當然可以證明沈慶京對柯文哲自稱為「小沈」。
張育萌續指,而且黃珊珊在偵查中說,「我印象中當時擔任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建議可以找沈慶京募款」。黃珊珊跟柯文哲說完後,2023年11月3日,柯文哲傳訊息給黃珊珊,說「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看完柯文哲和沈慶京的聊天紀錄,就會發現沈慶京對柯文哲一律自稱「小沈」或「威京小沈」。
張育萌再指,法官認證,沈慶京傳訊息跟柯文哲說:「但是你沒有告訴我何時可以在陶朱或是公司或其他地方見面。」、「那就在公司,10:30我請人在一樓接你。」證明沈慶京真的有約柯文哲到陶朱隱園見面。
柯文哲確實有在工作簿上,明確記下各筆款項收的時間、金額,還有給的人和經手人。
但法官認為,柯文哲並不是在自己的工作業務範圍內,不斷彙整、統計,變成一份嚴謹的職務紀錄。因此,這份帳本並不是刑事訴訟中「帳冊」的性質,只能說是柯文哲「對自己不利」的供述。張育萌認為,既然是供述,如果只有被告的自白,不可以當成是判有罪的唯一證據。因此,還是需要其他補強證據,才能證明「沈慶京有給柯文哲1500 萬」。
張育萌說,法官作出結論,法律上很難確認沈慶京真的有給柯文哲1500萬。但是沈慶京本來就有指示威京集團的7位員工,用政治獻金名義給民眾黨210萬。這210萬就已經構成違背職務賄及收賄罪。
張育萌分析,因此不管「小沈 1500」有沒有罪,210萬就會害柯文哲有罪了。所以「小沈 1500」就不另外判無罪了,整體還是判柯文哲有罪。他也向小草直呼,所有喊「阿北清清白白」的小草請看清楚,錯了就是錯了,就算逃得了「小沈 1500」,拿了 210萬還是收賄,一點都不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