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柯文哲判17年、褫奪公權6年
民眾黨創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京華城容積率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柯文哲在過去一年密集審理的過程中多次表示,法庭上應講事實與證據,而非用臆測編故事。最終言詞辯論時,柯文哲堅持無罪答辯,批評檢方是「編故事」且將司法作為政治工具。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另外應曉薇則是判15年6月,同樣也是褫奪公權6年。
宣判結果一覽: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 (一審:17年,褫奪公權6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一審:10年)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 (一審:1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 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 (一審:4年6月)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一審:2年,緩刑3年)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 (一審:6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前台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邵琇珮 (一審: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 威京集團顧問吳順民 (一審:無罪) 前鼎越開發董事長張志澄 (一審:無罪) 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 (一審:2年4月) 會計師端木正 (一審:1年)
遭控授意市府團隊放水京華城容積率案 圖利威京集團
回顧本案,柯文哲時任台北市長期間,明知京華城申請的20%容積獎勵草案,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仍共同使鼎越公司取得20%容積獎勵,涉嫌圖利威京集團121億545萬6748元。 2024年8月30日,檢廉發動大規模搜索,搜索地點包括柯文哲住處、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柯文哲被帶回廉政署訊問,柯文哲獲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在歷經法律攻防之下,同年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並移送台北看守所。
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遭指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710萬元賄款,放水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另外侵占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等政商名流捐款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00萬元。
另涉侵占政治獻金、洗錢、收賄 遭求刑28年半
此外,柯文哲涉嫌利用木可公關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侵占募款小物所得政治獻金4133萬5588元;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另外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1095元支付競辦員工薪資,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大罪嫌,不法金流9371萬餘元。
2024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結,柯文哲等11名被告遭起訴,其中柯文哲遭求刑28年6個月,為求刑最重的被告。